2015年通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新政策
近日,據通遼人社廳下發的2015年通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最新政策中包括明確了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成年人180元/人/年,未成年人50元/人/年;2016年成年人200元/人/年,未成年人70元/人/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住院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6萬元。
2015年通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標準方面,2015年成年人180元/人/年,未成年人50元/人/年;2016年成年人200元/人/年,未成年人70元/人/年。以后年度,根據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隨時調整。在財政補助額度的基礎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和持有殘疾證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居民,對個人繳費部分再按以下標準增加補助。其中,成年城鎮居民中屬于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是指人均收入在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上至2倍以下的家庭,下同)等困難城鎮居民參保,財政給予增加補助60元,個人繳費2015年為120元,2016年為140元;對屬于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未成年城鎮居民參保,財政給予增加補助10元,個人繳費2015年為40元,2016年為60元。
2015年通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和最高支付限額: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參保人員在一個參保年度內首次住院的,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三級醫院800元、轉統籌區外治療1000元,住院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6萬元。
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待遇方面,參保人員發生超過住院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費用,由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75%比例支付。根據大病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運行情況,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商業保險機構共同商定,暫不超過14萬元。參保人員未按規定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中斷參保處理,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中斷以后再次繳費視同首次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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