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醫療保險費征繳指南
醫療保險費如何征繳?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變更申報表》,并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工資發放明細表;
2、《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3、醫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費用征收
1、醫保機構通過“收入戶存款”開戶銀行收費,也可采取支票、現金、電匯、本票等方式收費,并開具專用收款憑證。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每月與銀行對賬結算,并將到賬情況反饋給征繳部門。
2、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財務管理部門反饋的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向申報后未足額或未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單》。逾期不執行的,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延遲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可一次性繳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繳的,應從季度初或年初繳費。暫無能力繳納的,申請緩繳,緩繳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醫療保險費征繳指南】相關文章:
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征繳范圍、征繳比例08-22
2016年殘保金征繳指南06-30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及報銷03-13
中國社會保險法之社會保險費征繳03-14
補充醫療保險費的賬務處理06-28
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12-01
牟平區2016年居民醫療保險征繳開始03-27
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指南06-13
杭州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申報操作指南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