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山東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上調
山東省級財政安排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31.3億元,擬自下半年起,將基礎養老金標準再提高15元,達到100元。
去年3月份,我省下發文件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據悉,2012年以來,我省已連續4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年平均增長幅度達到11.5%。
今年,醫療保險也同步提標,今年省財政安排補助資金59.1億元,擬將政府補助標準再提高40元,達到420元,同時,將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水平由32元提高到52元,大病報銷水平進一步提高。
山東大病保險由全省統一資金籌集和撥付。統一確定居民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參保個人不繳費,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從2015年開始,居民大病保險全部過渡為按額度補償,不再區分病種。對居民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住院(含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再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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