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蘇州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政策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6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18940元(1824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6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8245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后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6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6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12342元(26029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2468元(5206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6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6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拓展閱讀
蘇州市區2016年度社保繳費基數啟用
日前,蘇州市區2016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已全部完成。從4月份起,蘇州市區范圍(含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6.4萬余戶參保單位的.115.4萬余名單位參保職工將統一啟用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企業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仍為2697元。
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8245元和2697元,其中下限與2015結算年度持平;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6029元和5206元。凡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職工,2016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余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社保經辦機構從4月份起按3月份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后進行結算。對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2016結算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仍統一為2300元,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市社保中心將全面展開一年一度的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對少報、瞞報、漏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工資的單位,一經查實,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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