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養老保險金標準提高
養老保險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360元
在今天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珠海市長江凌提出,要完善以養老保障為重點的社會保障體系,將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80元。
江凌說到,要大力發展社會養老,出臺養老設施布局規劃和養老服務業發展方案,制定養老服務標準和補貼政策。把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基本農田保護補貼標準提高到每畝150元。啟動青年大學生住房保障計劃。
同時,要實現城鄉居民與企業職工醫療保險門診、住院報銷同等待遇,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480元,住院報銷比例提高到90%,報銷限額由每年40萬元提高到62萬元。每個農村衛生服務中心配備1至2名全科醫生,運行經費由每年10萬元提高到30萬元,實現小病不出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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