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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養老金并軌政策落地的背后
某大型險企的專業人士崔鵬表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不涉及現收的問題,但涉及現付,也就是財政需單列出一筆錢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退休金;改革之后,養老金制度就變成了一個現收現付制加積累制的混合制度,很多財政的隱形支出變成了獨立、透明的,但這部分實際支出并未改變。只有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8%部分以及12%的職業年金才是財政支出的新增部分。”
也就是說,即便基本養老保險的8%以及職業年金的4%屬于個人繳納的部分,但由于是先漲后繳,這部分也屬于財政支出的范疇。由此看出,養老金并軌會增加財政支出壓力已是毋庸置疑;不過,職業年金中單位繳納的8%部分是以記賬方式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中,并不是繳納的“真金白銀”。也就是說,財政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方面的當期支出總額要比此前工資總額支出至少增加12%。記賬方式是一種緩解目前財政負擔的方法,這對個人來講沒什么損失,但從財政角度來講算是延期支付。
不過,由于中央和省級財政分灶吃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人數較多、財政收入又相對較少的省份,資金支出壓力則會明顯增大。浙江省公共行政與人才人事科學研究所的一份測算結果顯示,實施養老金并軌后,從2014年-2022年,浙江省的財政負擔將大約增加17%。
據報道,年初至今,過半地區已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方案,但財政收支矛盾也日益顯現。
“養老金并軌改革的意義是值得肯定的,雖然里面涉及到大量的轉型成本,但僅是當期財政支出增加,未來這方面的財政壓力會逐漸減少。”12月3日,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機關事業單位與職工養老保險并軌時引入了職業年金,這部分也增加了財政的支出。
據了解,自今年年初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下稱《決定》)后,各省都在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程,截至11月底,已有四川、山東、上海等19地陸續公布實施辦法。
財政吃緊
根據《決定》的相關規定,各級地方政府財政需要一邊負擔“老人”的退休金,一邊給“中人”和“新人”繳費。
養老金并軌后,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規則下,已經退休的公務員仍享受原有的制度保障由財政直接支付,因此對財政的影響不大;剛入職的公務員按照新安排供款,影響也不大;影響最大的則是在職公務員,也就是常說的“中人”。對于“中人”的總體改革方向是先漲后繳,也就是先上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水平,使得漲幅足以覆蓋社保支出的部分,從而不會影響員工原有的工資水平,這樣一來,在經濟下行的壓力下,本來就捉襟見肘的各地財政資金,壓力進一步吃緊。
根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職工統一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比例為工資的8%;同時,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對此,某大型險企的專業人士崔鵬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不涉及現收的問題,但涉及現付,也就是財政需單列出一筆錢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退休金;改革之后,養老金制度就變成了一個現收現付制加積累制的混合制度,很多財政的隱形支出變成了獨立、透明的,但這部分實際支出并未改變。只有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8%部分以及12%的職業年金才是財政支出的新增部分。”
也就是說,即便基本養老保險的8%以及職業年金的4%屬于個人繳納的部分,但由于是先漲后繳,這部分也屬于財政支出的范疇。由此看出,養老金并軌會增加財政支出壓力已是毋庸置疑;不過,職業年金中單位繳納的8%部分是以記賬方式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中,并不是繳納的“真金白銀”。也就是說,財政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方面的當期支出總額要比此前工資總額支出至少增加12%。記賬方式是一種緩解目前財政負擔的方法,這對個人來講沒什么損失,但從財政角度來講算是延期支付。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并軌財政至少要按人員工資總額的20%增加一個開支。
另外,由于中央和省級財政分灶吃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人數較多、財政收入又相對較少的省份,資金支出壓力則會明顯增大。浙江省公共行政與人才人事科學研究所的一份測算結果顯示,實施養老金并軌后,從2014年-2022年,浙江省的財政負擔將大約增加17%。
開源節流
針對地方的財務狀況,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曾明確表示,改革以后地方財政的負擔問題肯定是存在的,但會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解決這些問題。
所謂轉移支付,即各級政府之間為解決財政失衡而通過一定的形式和途徑轉移財政資金的活動,也是收入分配改革中,彌補區域差異的重要手段。而針對這一狀況,《決定》中也明確指出,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先實行省級基金調劑制度,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責任。
中央雖然可以通過轉移支付解決養老金改革的成本問題,但這畢竟是在財政存量基礎上的一種支出,很難形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體系自身出口和入口的良性循環。
事實上,雖然已有過半的地區發布了養老金并軌的銜接細則,但財政拮據地區的養老金并軌改革依然會久拖不決。對此,中國人民大學人力資源開發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孫博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應對養老保險并軌后帶來的短期財政壓力,必須多管齊下,如,盡快實現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增強養老保險基金地區調劑的靈活性;大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通過存量優化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加大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力度,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據了解,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實行單獨建賬,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加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主要來源于財政資金,單獨建賬管理基金有利于明確財政責任。同時,由于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負擔系數”以及“養老金替代率”均高于企業,單獨建立資金池避免了機關事業單位“吃”企業養老保險結存基金的問題。
不過,在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國軍看來,財政壓力與個人壓力之間是個蹺蹺板,財政支出壓力雖然會逐年減少,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個人壓力則會增強。
“此次養老金并軌是先通過上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后才進行的改革,但今后的工資不會總是這樣調整,對于個人而言,后續的繳費壓力依然很大。”王國軍表示,緩解這個蹺蹺板的關鍵就是建立健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增值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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