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7年度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月最低繳費基數上調為2772元
今天,市人社局發布了發布2017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我市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從去年度的16800元上調到18171元,下限從去年的2628元上調為2772元。
據介紹,社保繳費上限和下限,跟統計部門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掛鉤。一般情況下,參保職工按照自己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比例繳納,工資越高、社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但是,工資收入偏高和較低的,要把人社部門每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為自己的繳費基數。
根據市人社廳發布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比上年度增加1371元;下限為2772元,比上年度增加144元。期間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也進行了調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8171元,下限為3360元。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240元,比去年提高3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救助;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比去年提高3元。
此外,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比去年提高457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比去年提高54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