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7年社保基數五大問題解答:
一、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的范圍是什么?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按照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的各類用人單位(以下簡稱參保單位)及其職工(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二、2017年度繳費基數什么時間進行申報?
參保單位及其參保人員申報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本人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間為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
三、參保單位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人員2017年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2017年的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的參保人員發生增減變化時,單位繳費基數同時相應調整。
四、參保人員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參保人員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上年度工資總額/12個月)作為2017年度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高于2016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或低于60%的,按2016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封頂或60%保底,核定繳費基數。
五、參保單位2017年新招用的職工,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2017年度參保單位新招用職工,用起薪當月的工資按2016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及300%進行保底封頂,核定2017年度的個人月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