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增五項失業保險待遇
我市新增五項失業保險待遇,人社部門提醒市民及時了解政策變化。4月份我市領取失業待遇人數為5359人。隨著政策的調整和新增多條失業保險待遇,市人社局提醒,市民要及時了解政策變化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全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今年5月起,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隨之上調,現為每月1208元。據介紹,調整前一名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后失業的,按最低工資標準1310元的80%享受失業保險金為1048元/月;調整后一名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滿一年后失業的,按最低工資標準1510元的80%享受失業保險金為1208元/月。
市人社局提醒,每月1日至25日為當月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時間。首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時,失業人員必須在當月25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親自到就近的各鎮區人社分局辦理領取資格認證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后的次月起須在每月25日前攜帶上述資料到就近的各鎮區人社分局或登錄市社保局網站辦理領取資格認證手續。
據介紹,日前,我市新增了五項失業保險待遇,分別是求職補貼、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穩定就業一次性失業保險金、自主創業一次性失業保險金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其中,求職補貼的申領條件是失業者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發放標準是本人失業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5%,最長不超過6個月。一次性加發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是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發放標準是當月本人失業保險金的'3倍。
穩定就業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是失業者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前重新就業,就業后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滿3個月,發放標準是一次性領取已核定而未領取期限一半的失業保險金,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照一個月計算。
自主創業一次性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是失業者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發放標準是一次性領取已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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