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業保險待遇轉出材料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泰安失業保險待遇轉出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泰安失業保險待遇轉出材料
辦理材料: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的失業保險接收函;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前臺復印)。
轉出條件: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跨統籌地區轉遷的,其在遷出地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記錄、失業保險關系和尚未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同轉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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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直企業穩崗補貼申領流程
1、前臺工作人員受理申報資料,審核資料是否合法、齊全,資料不齊全或內容不完整的暫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資料;
2、前臺工作人員對申請企業的有關情況和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辦理穩崗返還登記手續,指導申請人填寫《穩崗企業接收登記簿》;
3、辦理材料定期轉后臺,按批次將企業申報信息表報送市人社局失業保險科復審,通過后,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
4、公示期過后,工作人員通知企業提報收據,社保中心財務科按文件數額將穩崗返還資金撥付至申請企業提供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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