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失業保險領取時間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鄭州失業保險領取時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每滿1年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每滿1年增領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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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員工失業保險金一般什么時候發放?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當月辦理申領手續,失業保險金次月15日前便可發放到位。
金額標準:
鄭州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最低工資標準的80%,目前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是1900元,故鄭州市失業金發放標準是每月1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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