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導語:工傷保險是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杭州本地寶為您收集了杭州工傷保險認定 ,杭州工傷保險賠償,杭州工傷保險繳費的詳細信息。
賠償標準
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五級、六級傷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五級傷殘為24個月,六級傷殘為18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五級傷殘為40個月,六級傷殘為34個月。
七級至十級傷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七級傷殘為10個月,八級傷殘為8個月,九級傷殘為6個月,十級傷殘為4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七級傷殘為20個月,八級傷殘為15個月,九級傷殘為10個月,十級傷殘為5個月。
賠償條件
1、用人單位在職工工傷前,已經為該職工辦理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手續、并正常繳納工傷保險費。參保企業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的《工傷認定決定書》,由市社保局審核受理,領取《杭州市職工(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支付申報表》申報工傷保險待遇。
2、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制度實施前的.發生工傷、現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經市勞動保障局確認,由所在單位向市社保局繳納一次性工傷保險代管費后,可按老工傷管理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辦理材料
1、用人單位填報《杭州市職工(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支付申報表》(一式兩份);
2、工傷治療原始病歷;
3、費用報銷有效憑證(原件);
4、門診治療的需提供相關費用明細,有中藥發票的需提供相關中藥處方。住院治療的需提供相關住院費用清單;
辦理地點
地點:到所在區的社保中心辦理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35號玉泉大廈
辦理時間與費用
一、時間
1、每月12日前上報的材料,于當月20日后返還《杭州市職工(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支付申報表》(回執)及相關材料,工傷保險費用支付將通過當月結算一次性撥付給職工所在單位;每月12日以后上報的材料,次月予以處理;
2、退休老工傷代管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工傷保險證歷本按老工傷管理有關規定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費用由市社保局與定點醫院直接結算。
二、費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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