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江蘇南京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具體如何呢?大家對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南京工傷保險繳費比例: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等情況,分別確定各用人單位的行業風險類別。
2、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將行業劃分為3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3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
3、一類至八類行業基準費率分別為0.2%、0.4%、0.7%、0.9%、1.1%、1.3%、1.6%、1.9%。
4、用人單位屬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費,不實行費率浮動,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費率實行浮動。
溫馨提示:
1、工傷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2、用人單位的初次繳費費率,按行業基準費率確定,以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動1次。
3、具體的分類及繳納費率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南京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6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我市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相關待遇計發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以下簡稱當期繳費年度),市本級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用人單位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人均月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900元;職工以本人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月繳費基數上限不得高于16800元,下限不得低于2900元。
二、未在用人單位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當期繳費年度月繳費基數分四檔:第一檔為16800元;第二檔為5600元;第三檔為3089元;第四檔為2900元。當期繳費年度內,上述參保人員可以在以上四檔繳費基數中任選一檔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未在用人單位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市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當期繳費年度月繳費基數為2900元。
四、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市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為3507元。
五、當期繳費年度內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
六、當期繳費年度內全市女職工生育一次性營養補助費計發標準為1403元。
延伸閱讀:南京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上調
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又提高了。昨天,記者從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南京市調整2016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調整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下半年增發的部分將會補發。
據了解,這次待遇調整對象為三大類人群。第一類是2016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職工; 第二類是2016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五級至六級,企業難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職工; 第三類是2016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職工符合供養條件的供養親屬。
按照調整的標準,傷殘等級為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在原享受傷殘津貼標準基礎上調整,一級每月增加330元,二級每月增加296元,三級每月增加275元,四級每月增加254元。調整后,一級傷殘津貼低于2816元/月的補足到2816元/月,二級傷殘津貼低于2660元/月的補足到2660元/月,三級傷殘津貼低于2503元/月的補足到2503元/月,四級傷殘津貼低于2347元/月的補足到2347元/月。
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五級至六級并已按月享受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在其應享受傷殘津貼的標準基礎上分別按照本次四級月增額的90%和85%進行調整。
工傷護理等級被評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2841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2272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調整到1704元/月。
工亡職工配偶的撫恤金在原基礎上每月增加134元,工亡職工其他供養親屬的撫恤金在原基礎上每月增加110元。
另外,此次南京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十一區統一執行。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和高淳區統一按照通知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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