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省職工工傷待遇上調方案
近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上調工傷職工待遇,待遇調整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計劃11月底前發放到位。
2016貴州省職工工傷待遇上調方案
調整對象為
按國家和我省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工傷職工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下同)因工致殘或患職業病,經勞動能力鑒定為一至六級傷殘,享受傷殘津貼且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2015年12月31日前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且之后繼續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人員;2015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殘或患職業病,經勞動能力鑒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護理依賴)、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護理依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護理依賴),享受生活護理費的人員(含退休人員)。
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
一級每人每月增加500元,二級每人每月增加480元,三級每人每月增加460元,四級每人每月增加440元,五級每人每月增加420元,六級每人每月增加40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低于下列標準的,調整到下列標準:一級2284元、二級2167元、三級2051元、四級1935元、五級1818元、六級1664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
工亡人員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礎上再增加20元。調整后供養親屬撫恤金低于下列標準的,調整到下列標準:配偶951元,其他親屬758元。
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護理依賴)、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護理依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護理依賴)的生活護理費標準,分別調整為2015年貴州省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4424.5元的50%、40%、30%。
2016年貴州省工傷賠償一覽表
項目 | 賠償金額 |
醫療費 | 按實結算 |
停工留薪 | 原工資待遇X停薪留職期間,停工留薪一般不超過12個月。 |
交通費 | 按實結算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10元/天 |
康復費用 | 按實結算 |
輔助器具費 | 按實結算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傷殘等級1級,27個月平均工資 |
傷殘等級2級,25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3級,23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4級,21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5級,18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6級,16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7級,13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8級,11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9級,9個月平均工資 | |
傷殘等級10級,7個月平均工資 | |
每月傷殘津貼 | 傷殘等級1級,月平均工資90% |
傷殘等級2級,月平均工資85% | |
傷殘等級3級,月平均工資80% | |
傷殘等級4級,月平均工資75% | |
傷殘等級5級,月平均工資70% | |
傷殘等級6級,月平均工資60% |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 傷殘等級5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6個月 |
傷殘等級6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6個月 | |
傷殘等級7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 |
傷殘等級8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 |
傷殘等級9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 |
傷殘等級10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 | |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傷殘等級5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6個月 |
傷殘等級6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6個月 | |
傷殘等級7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 |
傷殘等級8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 |
傷殘等級9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 |
傷殘等級10級,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 | |
因工死亡 | |
喪葬費 |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
撫恤金 | 配偶:職工本人工資40% |
其他親屬:職工本人工資30% | |
孤寡老人、孤兒:上述標準基礎加發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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