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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本月起將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
本月起我市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
從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了解到,本月起,我市將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因工致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均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據了解,按照全省統一政策,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將按照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90元,二級傷殘280元,三級傷殘270元,四級傷殘260元。
此外,享受傷殘津貼的五級至六級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傷殘等級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140元發放至職工手中。
“工傷職工根據企業繳納的工傷保險不同,享受的傷殘津貼也有所不同,但增加的幅度是一致的。”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負責人表示,近兩年來我市每年都在增加傷殘津貼待遇,而且增加的幅度也在逐年提升。
據介紹,此次政策調整,還包括工傷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
“此次調整,供養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元。”據該負責人介紹,調整后的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撫恤金低于統籌地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0%的,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0%計發。
該負責人透露,參加工傷保險一級至四級的工傷職工,此次調整增加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五級至六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調整增加部分,由用人單位支付。“目前相關工傷待遇的核定工作正在加緊進行,待遇調整從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的津貼將直接支付到享受此項待遇的工傷人員及供養親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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