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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公積金貸款條件及流程
巢湖公積金貸款條件怎樣?具體流程又是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巢湖公積金貸款條件
第八條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巢湖常住戶口或者巢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二)具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提供本人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
(四)商品房首期付款的金額不低于總房款的30%;二手房首期付款的金額不低于總房款的40%;自建房自籌資金不低于建房總房價的40%
(五)同意按照“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六)“中心”或者受托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停止對購、建非普通住宅的貸款。我市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其所在行政區域內購建自住房的,每平方米超過當地平均房價20%的(含20%),或建筑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暫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十條 控制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凡已申請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原所購房屋面積已超過90平方米的(含90平方米)不得再申請貸款。因城市改造房屋拆遷除外。對于原所購房屋不超過90平方米再申請貸款的,原貸款必須還清后方可重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原則上只限兩次。
巢湖公積金貸款流程
第十四條 貸款程序
(一)借款人到“中心”領取、填寫《巢湖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并由所在單位蓋章。
(二)送交《申請表》,提供貸款材料。
(三)“中心”經辦人依據有關規定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
(四)承辦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信查詢,并比照自營性個人住房消費貸款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和借款合同。
(五)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并簽訂相關合同(共有三種保證方式供選擇:房產抵押、擔保公司擔保、公積金質押),同時將提供給“中心”存檔的材料交借款人,由借款人交“中心”存檔
(六)“中心”負責人審批,簽發委托貸款通知書
(七)承辦銀行在其手續齊備時發放貸款(直接轉至售房單位帳戶內)
第十五條 應提供材料
(一)借款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
(二)借款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購買商品房的,須提供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
房產部門發放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購買二手房的須提供房屋轉讓合同、賣方原房產證、房屋價格評估報告書、契稅交納憑證、產權變更公證書。
購買房改房和參加全額集資建房的須提供相應材料。
自建房的須提供土地、規劃、建設許可證和自建房工程結構層施工進度達30%以上的證明材料。
(四)已付房款票據或自籌資金證明
(五)異地購買商品房(巢湖區域外)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必須申明購房原因,即配偶一方在異地或隨父母、子女共同生活,并出具相應材料。
巢湖公積金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條 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屬于政策性貸款,具體貸款數額按照借款人的申請額和限額標準,結合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和實際償還貸款能力計算確定,但同時需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一)購商品房的,所貸金額不高于所購房屋總價的70%;購二手房或自建住房的,所貸金額不高于所購建房屋總價的60%
(二)最高貸款額度,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視市場房價研究決定,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三)個人申請的貸款最高額度以及月還款額度原則上按不得超過家庭收入的50%測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其配偶為個體經營戶的,收入證明的核定按納稅票證測算。特殊情況直系親屬連帶還款的須直系親屬提供身份證、收入證明和連帶還款承諾書。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繳存公積金的,貸款額度適當降低。
第十二條 貸款期限依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可截止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延長5年,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
第十三條 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在貸款還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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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超過12%
近日,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的消息真的公布執行了,對于剛剛享受20%繳存比例還沒多久的巢湖房奴來說影響比較大。這意味著你剛剛松了口氣,現在每個月還貸壓力又加大。同時,對于原本考慮貸款購買二套房或者更換住房的朋友來說,也會重新考慮自己的貸款額度及還貸的承受能力。
這一調整對你的影響有多大?簡單來說就是在薪資不變的情況下,單位幫你繳納的公積金少了8%,職工福利變少。假如,你原來的單位或公司福利不錯,每個月的稅前工資是6000元,原本按照20%的比例幫你繳公積金,每個月的公積金收入1200x2=2400元,不計算社保個稅的情況下,每個月的工資+公積金是4800+2400=7200元;
公積金繳存上限調整后,單位只能按12%繳納,每個月的公積金到賬是1440元,較之此前2400元的到賬公積金少了近1000元。盡管你到手工資多了480,那每個月的工資+公積金則變為5280+1440=6720元,實際每月總的收入比新政前少了480元。
合肥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 最高不得超過12%
6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發兩則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對合肥市職工來說,影響面比較廣。根據通知,合肥市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繳存單位,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在調整繳存比例的同時,繳存基數也有控制。
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不得超過12%
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已經在多省開始執行,此前合肥市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為20%。合肥市此次對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繳存單位,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規定從5月1日起執行,暫按兩年執行。
同時控制的還有繳存基數,合肥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合肥市統計局公布上一年度合肥市市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對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可在5%-12%之間自主選擇。企業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后實施。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下月起,每月最高繳4151元
按照慣例,合肥市每年7月1日都會調整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今年也不例外。根據合肥市統計局公布2015年度合肥市市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9187元。本年度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上一年度市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2016年度合肥市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7296元。月繳存基數下限按現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1520元執行。
調整后的繳存比例一樣不得超過12%。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限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各繳存單位需按照要求,于7、8兩個月期間做好調整申報工作。
按照調整后的新標準計算,2015年度合肥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為4151元(單位和個人均依照月繳存基數上限×12%最高比例計算),最低繳存額為152元(按繳存基數下限×5%最低比例計算)。
這樣算來,合肥市月繳存額最高為4151元,比2015年度的6327元(單位和個人均依照月繳存基數上限×20%最高比例計算)少21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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