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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辦公室工作總結及下一年工作計劃
一、2015年工作總結
2015年,地區環保局認真貫徹地委委員(擴大)會議和自治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以貫徹執行環保新法新規新標為主線,以環保大檢查活動為載體,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格環保準入,大力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努力改善環境質量,F將今年工作總體開展和完成情況總結如下:
(一)環境質量狀況
1.空氣環境質量:截止到9月30日,達到II級以上天數為224天,優良率為82.1%,較去年同期(70.7%)上升了11.4個百分點,污染天數為49天,較去年同期減少了29天。巴里坤縣優良(II級以上)天數為258天,優良率為94.5%,;伊吾縣優良(II級以上)天數為267天,優良率為97.8 %。
目前,哈密市布設有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2個(屬國控點位,監測數據適時上傳至國家環保部),巴里坤城鎮、伊吾縣城鎮分設有3 個站(屬區控點位),每天對S02、NO2和PM10三項監測因子進行24小時自動監測,一季度均值、二季度均值分別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首要污染物均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
2.水環境質量:完成哈密市1號、2號飲用水源地及兩縣水源地28項指標的監測分析,哈密市水源地水質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Ⅱ類標準,滿足飲用水的要求;巴里坤縣及伊吾縣水源地水質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Ⅱ類標準;石城子水庫上、下游2個斷面31項指標及石城子河、柳條河及伊吾河水質6個斷面30項指標的監測分析,各條河流的綜合水質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
3.聲環境質量:哈密市一、二季度功能區噪聲監測共計6個點位,平均等效聲級結果顯示:居住、文教區3個監測點晝夜監測平均等效聲級均達標;混合區工人市場測點、工業區測點僅二季度夜間略有超標;交通干線兩側測點平均等效聲級57.8分貝,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分貝
(二)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1.環保規劃研究重點項目均已收口,頂層設計取得階段性成果。為將地區“必須堅持規劃先行,以規劃引領開發”要求落到實處,自去年以來地區財政累計投入695萬元,相繼啟動一批環境空間管控和準入管理的基礎性研究項目。投入資金220萬元,委托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編制了《哈密地區發展戰略環境影響報告書》,7月,基本通過了自治區環保廳組織的由國家、自治區相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驗收審查,按照專家意見的補充、修改工作已完成,10月可取得自治區環保廳的書面審查意見。投入資金100萬元,委托中國科學院新疆生態與地理研究所開展了《哈密地區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編制工作,初步區劃成果的現場勘界確認、征求地區相關部門意見工作已結束,修訂成果10月份報自治區環保廳技術審查,年內完成專家論證、最終成果及報批工作。投入資金360萬元,委托北京師范大學編制了《哈密煤電基地開發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8月,基本通過自治區環保廳組織的專家審查,按照專家意見的補充、修改工作已完成,10月可取得自治區環保廳的書面審查意見。投入15萬元補充資金,依托河南環保援哈單位編制《哈密地區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初稿已征求地區相關部門意見,地區環保局正在開展內審、重點項目論證等工作,10月底分別報自治區環保廳和地區“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上位規劃銜接。通過以上環保頂層設計,為地區依法依規保護生態環境提供了規劃依據,也將為哈密制定相關發展政策、區域發展規劃、重點產業發展規劃以及重大建設項目的環境準入等提供重要科學支撐。
2.圍繞地區中心工作,主動做好環保協調服務。始終樹立環境的問題最終還是要通過發展來解決的觀念,積極圍繞和服務于地區中心工作,統籌處理好工作中的監管與服務。一方面是做好監管的履職到位,嚴格按照地委擴大會議提出的“兩個堅決不上,四個不得”要求,把好環境準入“門檻”,同時在面對經濟下滑的形勢下,進一步完善環評審批綠色通道措施,對報件齊全的項目3個工作日辦結(公示時間除外),提高審批效率,截至9月底,全地區共完成項目環保審批552個,建設項目環?⒐を炇124個,今年我局還對不需要進行試生產的、污染物“零排放”或污染物排放量小的、風電光伏發電及清潔能源等建設項目的環保竣工驗收,簡化掉現場監測環節,縮短審批周期,支持企業盡快投產;另一方面是切實為地區重點項目做好環保協調服務,主動靠前銜接服務,積極配合項目單位、并與行署分管領導多次赴自治區環保廳、國家環保部協調重點項目的環保審批受理、取得批文等事宜,如為解決國網能源哈密煤電公司大南湖二礦年產1000萬噸煤礦和國投哈密能源公司一礦年產1000萬噸煤礦2個大南湖煤電基地配套煤礦項目“未批先建”等歷史遺留問題。
3.把減排作為環保工作的重點和抓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有所突破。地區今年將節能減排工作提上政治的高度,要求以攻堅克難的精神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的任務,把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作為硬任務、硬指標,強力推進。行署印發《關于批轉哈密地區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又召開了地區環境保護暨節能降碳工作會議進行了專題部署。地區各級環保部門也把污染物總量減排作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了現場督辦和違法處罰力度,推動企業盡快將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到位。今年自治區共安排哈密地區重點減排項目34個,需完成削減化學需氧量3226噸、氨氮278噸、二氧化硫4645噸。
截至9月底,地區開工項目31個,其中已建設完成減排項目22個,完成率為64.7%。正在建設工程治理項目9個,開工率為91.2%,未開工3個。預計到2015年底完成減排量化學需氧量951.8噸、氨氮18.2噸、二氧化硫4416噸、氮氧化物4866噸(屬超額完成)。
正在建設工程年內有望完成。未動工的3項,其中巴里坤縣污水廠建設項目,經協調,環保部、自治區環保廳已基本同意項目替代,年底考核等同完成;新疆鋼鐵雅滿蘇礦業有限公司雅礦選燒廠未按計劃要求拆除;哈密球團廠搬遷受項目前期、選址變更、資金不足及經濟下行壓力大等原因,無法在年內完成關閉搬遷。
4.以改善哈密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為重點,強化協同,加大空氣污染綜合治理的力度。針對哈密市環境空氣質量逐步下降幅度較大的現實,去年地區將哈密市作為地區大氣污染重點防控區,行署印發《哈密市城區2014—2015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利用2年時間,使哈密市環境空氣質量全年優良(Ⅱ級以上)天數2014年達到80%、2015年達到85%,并明確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和部門職責分工。在去年防治的基礎上,地區今年認真采取針對性的防治措施,來推動方案的落實,行署與縣、市政府簽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將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政府、部門和企業。加速推進了機動車尾氣治理,全地區現已建成機動車尾氣排放環保檢測線18條,哈密市政府研究已制定出黃標車限行區劃定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訂完善年內實施;年內投資1040萬元,對哈密市城區1560家餐飲經營場所的油煙污染治理和餐飲業爐灶煤改氣工作正在進行中,力爭完成二年2600家的治理改造任務;哈密市住建、環保等部門聯合重點對80余個各類工程施工現場、物料裝卸場所進行規范化整治,市政府下發《關于禁止焚燒垃圾及秸稈的通知》,對市區及周邊區域隨意焚燒垃圾、廢舊塑料、橡膠輪胎、秸稈等環境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以確保哈密市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傮w來看,今年初步遏制了哈密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滑的趨勢,較去年同期(70.7%)上升了11.4個百分點
5.依法強化監管手段,加強環境污染隱患排查,確保地區環境質量安全。一是樹立法治思維,勇于出重拳,充分發揮和運用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按日連續計罰、移交公安拘留等強硬手段,查處嚴重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實施了地區首例按日連續處罰,對潞新熱電分公司氮氧化物連續超標排放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并啟動按日計罰程序,共計罰款216萬元,此案例為新疆首例按日計罰案例,也曾是全國首例按日計罰處罰額度個案最高的案例;實施了首例涉嫌污染環境罪移交公安案件,針對兩個自然人分別私設2家土法煉銅廠,將強酸性并含有有毒物質的大量生產廢水向外直接排入環境,涉嫌“兩高”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的環境犯罪行為,我局在依法做出行政處罰后,按照法律程序將這2起案件移交地區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責,目前全疆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移交司法的案件共為4起。二是全力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細查力排各類環境風險隱患。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和《自治區環境保護大檢查實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行署的安排,地區各級環保部門今年重點對全地區各類工業園區和有廢水、廢氣、危險廢物產生的工業企業,以及鋼鐵、水泥、化工、焦化、涉重金屬等行業企業落實環保法律法規進行全面排查,行動之初首先結合環境統計、排污申報和近幾年環保專項行動,對已經掌握的情況進行了一一梳理,理出當前環境違法問題清單和整改責任表,下發排查名單,有針對性地出擊;后為了“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做到“全覆蓋”,我局又將全地區《2014年環境統計企業名錄》和2015年《哈密地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作為環境保護大檢查重點污染源排查范圍,先后形成的“三個排查范圍名單”基本覆蓋了地區所有工業企業,全面排查環境風險隱患。截至9月底,全地區出動執法監察人員638人次,檢查企業296家次,發現環境違法問題56余起,立案處罰30起(其中:違反環境影響評價及建設項目類15起,超標排放污染物12起,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設施1起,觸犯水污染防治法構成污染環境罪案件2起),累計罰款572萬元,對2家企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對1家企業實施限制生產,對2個自然人涉及環境污染犯罪案件進行司法移送,對26家企業責令改正。
6.認真接處環境污染信訪投訴和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切實維護好群眾的環境權益。一是始終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及時受理信件、電話、微博微信等各類環境信訪投訴,以及信訪部門移交、書記專員信箱轉辦的環境信訪投訴,認真調處環境污染糾紛,截至9月底,地區各級環保部門共受理各類環境信訪投訴事項247件,辦結240件,辦結率97%,從環境信訪接處情況來看,90%以上環境信訪集中在城鎮餐飲服務業油煙、娛樂業噪聲、廣告印制廢氣等城鎮服務業和建筑施工噪聲、粉塵污染,還有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私設小工廠、畜禽養殖污染環境等問題上。同時為了便于群眾的環境投訴,我們今年還正式開通“12369”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熱線。在接訪的過程中我們還把環境污染信訪投訴作為查處環境污染案件的突破口,如2起土法煉銅廠移交司法的案件,三道嶺西立交煤焦油違法煉治、儲存的取締等都是通過在接訪過程中獲得線索查處的。二是積極做好環境質量、企業排污信息發布工作。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已通過地區環保局官方網、地區政府網建立鏈接等方式發布;及時上傳國家確定2015年哈密重點污染源20家國控企業在線自動監測數據,截至9月底數據傳輸有效率為94.42%;同時,地區國控重點企業在線監測數據通過在自治區環保廳網向社會實時排污公布,在線企業整月排污情況也在地區環保局官方網公布。目前,地區環境質量發布系統已初步形成,能及時向大眾發布最新、最真實的環境質量信息,保障各族群眾對環境質量的知情權。
7.加大排污費征管力度,排污費征收實現新突破。一是嚴格依法依規做好排污費的征收,及時根據國家、自治區對排污費征收標準調整后,做好對企業征收排污費的核算;二是今年開始強化污染物在線監測在核算排污費中的應用,對國家重點監控企業中的鋼鐵、造紙、水泥等主要污染行業嚴格按自動監控數據核定排污費;三是加強對無組織排放粉塵的排污費征收力度,在對煤炭儲存和裝卸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征收排污費的基礎上,對污染投訴強烈、中轉儲運量最大的球團、鐵精粉核算征收排污費。今年全地區排污費計劃完成征收5000萬元,截至9月底,全地區合計征收排污費3691.38萬元,其中本級征收排污費2358.14萬元,哈密市537.28萬元,巴里坤縣24.16萬元,伊吾縣771.8萬元。
8.借力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推動農村環境面貌改變。一是積極推進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地區對申報創建達標的生態鄉每個獎勵8萬元、對申報創建達標的生態村每個獎勵5萬元,“以獎代補”來推動鄉村加強環境面貌的綜合整治,今年地區計劃創建地區級生態鄉鎮5個、生態村8個,截至9月底,全地區已創建國家級生態鄉鎮3個,自治區級生態鄉鎮4個、生態村18個,地區級生態鄉鎮15個、生態村43個;二是將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緊緊地與新農村建設、富民安居和定居興牧這些工程結合在一起,借力這些工程,將項目資金投放在農村建設污水處理站及排污管網、垃圾轉運站,購買保潔車、垃圾壓縮車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設施建設等環;A設施建設上,提高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的建設成效和資金的使用效益,今年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投資729萬元項目已完成,其中中央資金460萬,建設污水處理站3座,建設排污管網20公里,購買5輛垃圾車、194個垃圾箱,項目涉及到哈密市3個村,巴里坤縣6個村,伊吾縣1個村,受益人口1.4萬人。
9.及時做好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數據庫的更新維護工作。2014年度,地區共計388家污染源,機動車保有量222583輛,其中:工業源330家,獨立式燃燒32家,農業源17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9家。2014年全地區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9069.4429噸;氨氮排放總量1122.4445噸;二氧化硫排放總量60503.3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39631.154噸。煙(粉)塵排放總量191382.778噸。
10.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生態文明意識。一是圍繞 “6.5”世界環境日和綠色創建活動,推進做好今年“環保六進”活動。與《哈密日報》建立的長期合作關系,出資在其全年每個星期二的版面上開辟宣傳專欄,利用該報這個平臺重點宣傳環保政策法規,普及環?破罩R;結合新《環保法》的實施,編印新《環保法》口袋本1萬冊,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宣傳折頁各1.2萬冊,在環境日前夕發至兩縣一市的學校、農村、機關和企業;利用綠色學校創建這個平臺,積極與教育部門聯系,通過深化綠色學校創建活動,深化學生們的環保理念,強化中小學環境教育普及。二是與《哈密日報》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利用《哈密日報》這個平臺開展環保宣傳,在該報每個星期二的版面上開辟宣傳專欄,宣傳環保政策法規,普及環?破罩R。
二、2016年工作安排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自治區和地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奮力攻堅克難,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總體思路推動環境保護工作,著力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全面推進環境治理,為實現地區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生態基礎和環境保障。
(二)總體目標
1.哈密市環境空氣質量好于等于Ⅱ級以上日數達到85%以上,巴里坤縣、伊吾縣人民政府所在城鎮環境空氣質量好于等于Ⅱ級以上日數達到90%以上。主要河流、湖庫水環境質量控制在三類水質以上。城市、建制鎮聲環境質量良好。輻射環境安全。
2.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安全。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控制在三類水質以上。
3. 城市(鎮)區域聲環境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值小于等于55dB(A);道路交通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值小于等于70dB(A)
4.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在自治區下達的約束性指標內。大氣和地表水重點控制區及地下水富藏區不新增排污口。水環境重點控制區內氨氮、化學需氧量零增長。
5.重點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率保持100%,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率達到90%以上。
6.當年開工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和當年竣工項目“三同時”執行率到達100%。
7.嚴格貫徹落實新《環保法》,強化兵地聯動、部門聯動,提高環境執法威懾力,重點打擊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超標排污等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8.創建5個地區級生態鄉鎮,環境友好型企業1家,綠色學校5所,綠色社區5個,綠色家庭100戶。
9.做好環境信息發布工作,及時在哈密地區政府網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日報及河流湖庫監測斷面(點)水質。
(三)工作重點和推進措施
1.做好《哈密地區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收口、報批工作,繼續借助河南環保援疆的技術優勢,充分考慮地區實際,將《哈密地區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編制做為河南環科院對口援疆項目,爭取為地區環保“十三五”編制出高質量、高水平的規劃。做好環境空間管控和準入管理的基礎性研究成果應用工作,在政策法規、環境經濟政策和環境管理制度體系等方面,制定出臺有利于地區“資源開發可持續、生態環境可持續”,極大促進地區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地方性環保制度、機制,推動地區生態文明建設。
2.全力為重點項目做好環保協調服務。加強對地區重點項目的環保指導、服務。依法把好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的環保第一關的同時,本著“提前介入,主動靠前,做好銜接”的原則,優化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進度,積極主動地為地區重點項目建設做好環保審批的各項協調和服務工作。
3.穩步提高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和“三同時”執行率。加強以國家和自治區審批建設項目為重點的現場監察工作,督促建設單位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從源頭減少污染。嚴厲查處建設項目存在違反環評制度、“三同時”制度及其他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批建不符、久試不驗、久拖不驗”等違反環評制度及“三同時”制度的建設項目。
4.嚴格執行新環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認真學習貫徹新《環保法》及配套出臺的辦法等,繼續將實施按日連續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作為查辦環境違法案件的重要措施,抓典型、嚴查處、摸經驗、建規范。同時,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環境違法案件,特別是重點源監控數據超標預警、監督性監測數據超標、領導批示、群眾投訴、網絡媒體曝光、日常檢查中發現案件的查辦力度,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并強化違法案件的刑事責任追究,完善環保、公安聯動執法機制,增強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的合力,從重、從快懲治環境污染犯罪。同時加強案件督查督辦,組織開展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活動,對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命令的執行情況逐案督察,督促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命令執行到位、環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強化環境違法案件督查督辦,督促各類環境違法問題切實得到解決,確保依法行政、依法執法。
5.抓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這個工作重心。一是完成2015年哈密地區總量減排完成情況認定,對“十二五”總量減排工作進行總結、評估。二是按照自治區環保廳統一部署,完成哈密地區“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測算減排潛力,將“十三五”減排任務劃分至每一年。下達哈密地區2016年污染物總量減排控制計劃及實施方案。
6.多措并舉開展環境污染綜合整治。重點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過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戈壁生態環境和大氣污染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加強施工揚塵監管、推進建成區內棚戶區改造、集中整治燃煤小鍋爐、完成哈密市餐飲業“煤改氣”工程,開展城市各類垃圾專項治理,以及全面實現機動車尾氣排放環保標志管理等措施,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繼續推動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按照哈密市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要求,積極推進工程減排、管理減排、結構減排等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快完成重點減排項目建設,確保按計劃完工,重點加快推進新疆八鋼雅滿蘇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鐵合金廠、球團廠、哈密鐵路橋梁廠等企業的“退城入園”工程進度。同時對已建成投運的減排項目加強監管,確保治理設施正常投運,按新排放標準達標排放,形成有效的減排量。
7.暢通群眾環境污染投訴渠道,維護群眾環境權益。進一步加強“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環保微信舉報平臺運行管理。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重點、難點環境污染案件,加大查處力度,落實責任,跟蹤督辦,切實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8.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規范化管理和應用。加大對自動監控設備現場端運行、監控數據審核管理的檢查力度,組織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查處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不定期對重點污染源企業自動監控設施開展突查、暗查,對典型的數據造假、私自停運在線監測設備和拒不按要求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的,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9.提升環境監測能力水平,為監管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一是在已全面建成地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構架的基礎上,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二是進一步提升地區污染源自動監測監控中心的能力和監控范圍,與地區范圍內的所有國控、區控污染源企業的自動在線監測設備實現聯網,完成地區機動車尾氣環保檢測監測信息平臺建設,做到視頻和數據同步傳輸。
10.提高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維護好群眾的環境知情權。規范好現有各類環境信息的收集、發布的程序,完善相關制度,及時將環境質量監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環境違法案件及查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數據、重點減排項目和減排工程建設進展等環境信息向社會公布,主動向社會通報環境狀況。
11.積極爭取和實施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通過將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與安居富民、定居興牧房工程有機地結合,使項目能夠成為改善農村環境、做好農村環保的有力抓手,一是積極做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的立項和資金爭取,二是組織做好項目實施,保質保量完成項目的各項建設任務,力求在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項目工作上能有新的突破。
12.繼續強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在進一步完善哈密市5個重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重點完成哈密市二水廠水源保護區內704農場耕地置換退出工作,并對二水廠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各類垃圾進行全面清理;聯合國土資源、水利、住建等部門加大對水源保護區的執法監察力度,對威脅飲用水安全的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打擊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隨意傾倒垃圾、亂采砂石、設立排污口等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城鄉居民飲水安全。
13.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營造環保良好氛圍。以“6.5世界環境日”和環保“五進”為載體,以宣傳新環保法為重點,緊貼群眾關心的熱點,采取各種手段和方式,積極宣傳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公眾環境意識,擴大環保社會影響,營造既有利于經濟發展又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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