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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東陽出臺政策推進高校畢業生創業能力提升
為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一步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日前,浙江省東陽市出臺政策,就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提出新舉措。
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繼續選擇一批用工規范并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企業作為就業見習基地,組織該市未就業應屆畢業生開展為期6-12個月的見習活動。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給高校畢業生見習生活補助。政府對見習單位按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補助。
做好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工作。對有創業意愿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定點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按規定給予一定的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500元,培訓后在該市實現創業并取得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再補貼1000元。
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指導服務。大力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對幫扶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的,給予創業服務機構一定額度的創業幫扶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300元;對提供創業輔導成效突出的,給予適當的經費資助和獎勵,資助和獎勵標準為一次性3-5萬元。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實訓基地建設,引導在東的高校、中職學校和技工學校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業基地(創業園),根據規模和實訓(入園)人數給予每年5-10萬元的資金補助。
強化就業援助。政府相關部門加強與高校對接,根據相關政策及時認定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納入本地就業援助體系,建立專門臺賬,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和重點幫扶,免費提供人事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等服務,并組織其優先參加就業見習。
保障就業權益。對到各類用人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其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社會保險辦理、工齡確定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高校畢業生從企業、社會團體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合并計算為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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