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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

        時間:2024-10-13 20:29:10 求職陷阱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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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

          求職,是利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和技能,來向企事業單位尋求為其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獲取合理報酬,作為物質生活來源的一種過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相關內容。

        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

          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1

          “工作輕松,月薪上萬”、“一次投資,享受一生”、“不成功不收費”……面對如此誘人的招聘信息或者中介廣告,正工作無著或者收入不如意的你心動了嗎?且慢!這可能正是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

          近年來,由于就業競爭日趨激烈,一些人就業心切,對招聘信息盲目相信。而黑心單位和中介機構往往就利用這一點,設置種種陷阱引誘求職者上當。這些騙術的花樣層出不窮,令人防不勝防,受害者們不但沒有找到工作,還為此賠了許多冤枉錢。上海市職業介紹中心日前就公布了一系列常見的“求職陷阱”,希望引起求職者的警惕,擦亮自己的“火眼睛睛”,不要輕信他人的“花言巧語”。

          剛從學校畢業的小王日前通過中介介紹來到一家公司應聘。但令他奇怪的是,公司負責人對他的簡歷、學歷并不感興趣,而只是讓他支付230元的報名費,并承諾只要報名就可上崗。然而,當小王付清費用之后,卻被告知沒有通過面試,這才感到自己上當受騙了。

          其實,這正是黑心單位最常用的欺騙手法。這些公司在招聘時常常不查看任何學歷證明,甚至不安排任何面試,而只是要求求職者支付諸如信息費、報名費、登記費、資料費、推薦費、注冊費等等名目繁多的費用。一些中介和用人單位甚至“連檔”“創造”出子虛烏有的崗位,作為騙取錢財的“工具”。如果有應聘者前往,就不僅要在中介公司支付介紹費,到公司進行“面試”或被“錄用”時還要繳納報名費、手續費等等。而當用人單位和中介公司裝滿了自己的“錢袋”之后,就會找出各種理由將應聘者“辭掉”。

          為此,上海市職業介紹中心提醒求職者,最好通過政府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或者知名的營利性中介機構求職。如果是營利性的職業介紹機構,一定要同時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上海市職業介紹許可證》或《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務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收費許可證》等證照。在面試之前,最好能了解到公司的資質和規模。如果發現其規模很小,就需要提高警惕。如果需支付費用,一定要索要發票或收據,并應當留意發票上財務專用章的單位名稱與公司實際名稱是否一致。

          專家同時提醒,求職者在應聘時還需提防“暗箭傷人”。有些不法分子在報紙上刊登招聘信息,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的目的.不在于招聘人才,而是誘使應聘者遞上個人資料,然后假冒他人身份到銀行申辦信用卡,最后拿著卡進行瘋狂透支消費。因此,求職者千萬不要心存“撒大網撈大魚”的心理,要有目的、有針對地應聘,對自身資料要加強保密。如果遇到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歪中介,應及時向相關的勞動保障部門、工商管理部門或公安部門反映,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相應管理條例規定對其進行處罰,所收介紹費可退還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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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阱一:收費名目花樣多

          如今求職者在海量的招聘信息前“天女散花”,但真正有回音的卻不多。廣種薄收令人心煩,偶爾接到面試電話就容易讓人失去戒備。當求職者跑到用人單位面試,有時會遇見單位收取“檔案費”、“押金”、“光盤費”、“體檢費”等等收費要求,這些費用還不便宜,大多成百上千,單位還頭頭是道:我們招人需要成本。

          國家勞動力市場有管理規定:不允許招聘單位收取任何押金或是其他類似的費用。一家單位真正有招聘需求時,怎么會設置收費這樣的門檻?所以遇見面試拉起收費大旗的單位一定要堅決說“不”,因為這種費用的背后幾乎百分百是騙局!

          陷阱二:假招聘,真推銷

          給你一份產品,要求你在一周內盡力推銷,并以此作為考核應聘者的測試!端笕龂分薪o大家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最近,這種考察模式似乎從“超女”類活動中得到了真人體驗式的啟發,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一些正規企業的招聘題板之上。

          不花一分錢,就能既簡單地找到銷售高手,又能解決當前業績問題,可謂一箭雙鵰。更令人疑惑的是,似乎沒有法規明確這樣的行為合法與否?墒亲屑氉聊l現,這樣的招聘方式無法防止作弊,缺乏公平性。如果招聘單位無法堅持一個相對公平的選拔模式,其動機就非常值得懷疑,他是否在暗示求職者自己買下產品以換取就業機會呢?這樣的企業怎能值得托付自己的職業生涯?

          陷阱三:個人信息要保護

          面試時需要提供個人身份信息以及身份證件是司空見慣的。可是部分不自覺的單位索取的信息未免過于詳細,諸如家庭成員、居住條件、收入水平等等,很多私人信息令求職者躊躇不已,到底填還是不填?更有甚者,尚未面試,不少單位已拿起別人的身份證復印,說要留檔?墒牵矸葑C復印件結合求職者填寫的信息,真不敢想象一旦招聘單位有惡意的話,求職者會多出多少自己根本不知道的信用卡、手機號。

          這方面,我要勸戒各單位的人事:現在是信息社會,禮貌早已不限于見面時的招呼,企業文化和個人素養在這上面都能反映。

          陷阱四:先做后簽少保障

          幾乎國內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做不到先簽合同后上班,這是現狀的無奈。但是有些單位里好幾個月的求職者還沒有簽合同,這是值得警惕的。特別是對于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大學生來說,畢業后必須再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否則就業協議書中的條款無法適時終止效力,在違約金等方面會給應屆生造成很多不便。

          為了防止單位故意不和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強調:“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陷阱五:文字游戲要看清

          你的勞動合同上有沒有規定離職后不能去同行單位?你的勞動合同上有沒有規定培訓違約金?你的勞動合同上是否禁止你兼職?有多少人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仔細看過了每一個條款?

          中國人比較好面子,覺得仔細看就是對單位不信任?墒乔舐氄呤欠裰澜鼉赡陙恚瑔挝焕锏膭趧雍贤絹碓胶,因為單位越來越有利用勞動合同保護自己權益的意識了!在實踐中吃了虧,單位很快會在勞動合同中將漏洞補上。于是,一份份格式的勞動合同對求職者的限制也越來越多。因此求職者也要大膽地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于自己理解不明了的`條款應勇于提問,這樣有利于雙方的溝通,也預防將來發生矛盾。

          陷阱六:試用期不交社保

          “試用期過后再補社保”,這是有些單位老板的說法。從表面看,這沒有什么不公平。反正都會補上的。但求職者往往忽視了“兩個萬一”:萬一試用期覺得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了呢?萬一試用期內發生疾病或工傷呢?前者也就沒有補社保的條件了;后者則難免激發勞資雙方的矛盾,造成穿小鞋的后果。社會保險既是保護求職者也是保護單位,從來就沒有法規說試用期是不用交社會保險的,相反,勞動部門一直強調社會保險應該從用工起繳納。所以,無論是在試用期內外,無論是否轉正,求職者都應該督促單位給自己繳納社會保險,保護自己的權益。

          PS:外來務工人員除有引進人才居住證的以外,只能繳納外來人員綜合保險。

          陷阱七:試用期沒有轉正

          試用一批又一批,是某些行業內對低端員工的公開用工方式。少數非常著名的跨國企業也暴出類似的“新聞”,著實令人吃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明明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到了有些人的口中,則變成了“試用期內員工可以隨時解除”,歪曲了勞動法本意,造成了廣泛的誤解。實際上,試用期內解除員工有一個重要的條件: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而什么是錄用條件,如何算是不符合錄用條件統統被求職者和單位所忽略。抓住這點,求職者就能對慣用“試用”計量的單位說“不”。

          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3

          試用期被無端延長或辭退

          按合同約定,一般求職都會有3個月到6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利用這一條款,要么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要么到期后蓄意辭退。

          還記得幾年前,因為要回老家謀發展,我在年前毅然決然的裸辭了,雖然已經有了3年的工作經驗,但在求職時,因為心切,遭遇了職場中第一次陷阱,即試用期被無端延長。不同于沒有經驗的畢業生而言,因為有工作經驗,所以在面試時,被承諾試用期最長3個月,短則1個月。然而,3個月試用期過后,我遲遲未等來轉正通知,卻被告知試用期需要6個月,無形中損害了我權益。因為試用期內只有基本工資,沒有績效工資,而且也不給繳納社保。如果一開始就說需要6個月的試用期,我壓根就不會應聘該崗位。

          相比試用期被延長,還有一種求職陷阱更可怕,即試用期過后被辭退。半年前小吳應聘了某公司的駕駛員崗位。單位承諾3個月試用,試用月薪資為800元,轉正后為1800元。當小吳按約定即將做滿3個月,欣喜地以為可以轉正時,卻接到了單位的辭退通知,理由是招到了更合適的人。失業后的吳先生在查找新的招聘信息時,發現該單位仍然還在招聘汽車駕駛員。

          一些用人單位變著法子延長招聘信息有效期,歸根到底還是為了打求職者”試用期“的小算盤!痹囉闷谝粷M,這些用人單位便辭退先前招的求職者,用新招的代替。如此,循環往復。

          承諾的高薪待遇不能兌現

          很多辭職跳槽的人,為的就是追求更高的薪水和職位,然而,也有不少職場人遭遇了陷阱,即承諾的高薪待遇不能兌現。有些單位為了招聘到優秀人才,有時會在面試時口頭許諾一些工資、住房等方面的優厚待遇?傻鹊綅徍,卻發現這些待遇根本不能兌現。

          對于許多帶編制的正式崗位,都需要轉人事檔案。劉先生是一名設計人員,工作能力突出,為了提高薪資待遇,他從一家大公司的`普通設計人員跳槽到中小公司當部門主任,面試時承諾年薪制,稅后年薪20萬元。等工作1年半后真正進行結算時,劉先生卻發現自己的薪水根本沒有20萬元,只有15萬元不到。他找單位領導理論時,得到的答復是誰承諾找誰去,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而這時即便他想辭職不干,人事檔案也有可能被扣留好長一段時間。因此求職時一定要注意,口說無憑,合同為據,關鍵還是簽好合同,在合同中明確好待遇問題。

          以招聘為名占用智力成果

          有些單位以招聘為名,在收集求職者資料和組織面試的過程中,要求求職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竊取求職者勞動成果。

          某軟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員、美工等崗位,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工作環境整潔,招聘流程正常,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場價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應屆畢業生小張,初試合格后進入筆試階段。筆試內容:上機編寫一段程序,使用規定的編程語言,時間不限,可以上網查詢相關資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標。一個教室里,八個求職者,每個人的試題不同,幾個年輕人無意中發現,看似八段程序,其實恰巧能合整合成一個項目……結果可想而知,八人無一被該公司錄用。

          正值求職旺季,求職者和用人單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選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紛至沓來的各種招聘會上,有些用人單位卻以招聘為幌子,收取簡歷、組織面試,竊取著應聘者殫精竭慮做出的一份份計劃書、策劃創意和科研成果。求職者丟了無形資產--思路,卻沒得到工作,而用人單位卻樂得吃上一頓營養豐富的“免費午餐”。

          招聘崗位名不副實

          有些單位在招聘時按照崗位來招聘,但求職人報到后卻安排到其它崗位。如某些公司通過招聘管理崗位如儲備干部吸引人前去求職應聘,到崗后卻被告知是業務人員,需要先進行銷售。這種類型的陷阱,各行各業幾乎都存在,但保險業尤其突出。公司開始是以招聘秘書、行政人員為名目,使求職者加入。上班后會發現,工作沒有底薪、更沒有員工福利,只有賣出保險產品才有收入。

          方韻學的是工商管理專業,為人安靜不張揚,不喜銷售,就想找個偏管理或行政的崗位。在求職時,方韻發現某公司正在招聘“儲備人員”一崗位,招聘信息上標注的薪資價位頗令她滿意,小方就立即向該公司投遞了簡歷。但在面試的過程中,該公司卻不斷地對其營銷方面的能力進行提問,并向其介紹保險方面的業務。最終,在小方的追問下,該公司才承認其實質是保險公司招聘保險業務員,招聘信息上標注的薪資也是需要通過業績提成才能達到的。小方頓感自己白跑了一趟,受到了欺騙。

          之所以保險推銷員這一崗位在求職者中不太受歡迎,可能信用危機是主要原因。一些用人單位為了“掩人耳目”就用一些比較動聽、模糊的崗位名稱來吸引求職者。

          招聘員工來當客戶

          某些投資咨詢公司在錄用求職者從事“期貨交易員”崗位后,要求每位錄用者參加為期數天的培訓,并在培訓后自付一定費用開戶進行實盤操作。鑒于此類自費實盤操作行為對求職者具有較大的風險,甚至存在可能的招聘欺詐嫌疑。

          我的一個朋友莉莉,學的是數學專業,不久前在鄭州應聘了某公司的期貨交易員崗位,面試后,公司即表示錄用。隨即,公司進行了為期一周的培訓,并要求所有參加培訓的學員自付7000元來開戶進行實盤操作。剛開始,莉莉還想著自己在工作之于可以學學理財知識,既可以幫人賺錢,還可以積累經驗。哪曾想,要想獲得業績提成,必須要承攬資金進來?勺约菏切率,哪有人愿意在她那開戶進行操作呢,不得己,只能自掏腰包進入交易賬戶。干了幾個月后,不但沒有賺到錢,還把自己的本金賠在里面了。

          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4

          一.被錄用,但需要先交押金

          有些企業特別缺德的,要求求職者繳納報名費、登記費、資料費、注冊費、培訓費等等費用,想盡一切的辦法去收刮求職者,等到你交完費用,入職實習,一段時間后找理由“辭掉”求職者。(中介機構居多)

          二、投遞簡歷崗位與公司提供崗位不符

          有的企業把招聘崗位名稱寫的模模糊糊的,并以高薪誘惑;求職者前去應聘時被要求去陪酒、賣保險、收賬等各種跟自己投遞崗位不符的工作。

          三、以面試為由,盜取求職者的創意

          有些崗位面試需要求職者提供一些過往的工作成績單或是對該公司的某一個產品寫一些創意或是推廣方案。面試完之后,遲遲等不到錄用通知;或許某一天在市場或是網絡上出現自己創意作品,連自己都能驚呆。

          四、要求求職者賣掉多少東西,才能入職

          有的企業與求職者簽訂產品銷售協議,要求求職者必須要先賣掉一定數量的產品才能入職,并收取保證金。如果求職者無法按約完成銷售,就會被“黑掉”保證金。一般是銷售行業居多,他們的`目的不是招聘,是通過這樣一種模式去銷售產品,撈取求職者的保證金。

          五、剛剛過試用期就被公司告知不合適,辭掉

          相對于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的工資福利是最低的,以最低的成本騙取勞動力,當試用期即將結束時,會以各種理由告知您,說您不符合公司要求,然后被辭掉。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因而各位求職者一定要明確,當發現公司有這樣的矛頭出現,一定要出面解決,不行的話換一份,早發現早解決。

          六、遇到皮包公司

          有的企業使用虛假身份、虛假地址注冊多家公司,承諾給求職者優厚待遇并且對學歷工作經驗沒什么過多的要求,等到發工資的時候卻消失得無影無蹤,甚至還騙走了求職者保證金之類的費用。

          七、被傳銷

          有些傳銷組織瞄準大學生涉世未深、急于求職的心理,以高薪為幌子,誘騙求職者參與傳銷等非法活動。這些一般都是高薪為幌子,求職者要根據自己的能力去追求自己的薪資待遇,不要好高騖遠,單純認為世界美好的。

          八、有的企業不是招聘,只是做廣告收集信息

          有的企業在網上發布用工信息,純粹是為了做廣告,對外宣稱是儲備人才,有的企業搜集求職者的個人隱私信息然后進行打包售賣。

          求職陷阱火眼金睛遠離招聘的美麗謊言5

          陷阱一:不通過正規渠道招聘

          畢業生小張在人才招聘會上找工作時,一個中年男子出現在她面前,說他們單位正在招聘一批業務經理,請小張有空到他們單位去看一下,留給小張一份崗位要求及聯系電話,同時主動要小張將簡歷及聯系電話給他。

          職業顧問點評:人員招聘是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單位對該項工作是非常重視的,會派專人通過各類正規渠道招聘。

          像小張遇到的招聘單位就需引起畢業生注意和警惕,不要毫無防備地就把自己的簡歷等材料交給這樣的單位。因為這樣的單位其內部管理很可能存在問題,甚至還存在欺騙畢業生的可能。

          陷阱二:說工資很高但要先收費

          畢業生小李通過網上求職發現一家公司要招人,與公司面談后,人事主管當即決定錄用小李,并承諾了相當高的月薪待遇,但要求小李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交納2000元押金,待小李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歸還。

          職業顧問點評:剛參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出現一個不熟悉的單位提供高薪酬時,畢業生就應引起注意,因為少數不法人員企圖利用高待遇的.幌子,騙取畢業生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在當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千萬不要相信在工作初期就很容易獲得高收入。

          同時,對有些單位提出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收費項目,要敢于說不。《杭州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等”。

          陷阱三:要你介紹他加盟

          畢業生小王,最近在人才市場門口遇到了自稱是某公司業務主管的一年輕人,搭訕了幾句后,“業務主管”說公司正需要像小王所學專業的畢業生,并表示該公司發展前途非常好,收入也非常高,只要小王肯努力。同時,這年輕人告訴小王,因業務發展很快,讓小王把自己的朋友也帶到公司一同發展。

          職業顧問點評:前些年有些大學生因被騙而涉足一,到頭來后悔不已。因此,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如遇到類似小王碰到的單位,對你非常主動,把加盟后的前景說得異常振奮人心,并要你介紹朋友或同學一同加入時,就要想想這句老話: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

          陷阱四:不簽訂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小宋通過招聘會進入杭州一家公司,當小宋提出要與公司簽訂就業協議書時,公司表示不與小宋簽訂任何書面協議,甚至不簽訂勞動合同。小宋覺得公司給出的薪水不錯,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

          職業顧問點評:就業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人事關系的依據,如果不簽訂該協議,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戶籍等人事關系就無法轉入工作單位及所在城市。而這些關系的辦理涉及畢業生切身利益,如辦理社會保險、購買經濟適用房、評審職稱等。因此,單位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職業發展是不利的。畢業生應主動要求單位解決這些問題,并可通過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協助辦理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的接收。

          陷阱五: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畢業生小潘在一次現場招聘會上看到一家單位非常適合自己,對招聘廣告上“單位每月提供住房補貼500元”感到很滿意。但后來,小潘發現她的工資單里并沒有500元住房補貼。她馬上向辦公室反映,辦公室工作人員說該補貼單位已取消了,并拿出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給小潘看,合同上也沒有約定單位要支付她該補貼。小潘啞口無言。

          職業顧問點評:一般來說,招聘廣告中的承諾,在法律上并非是要約,而是要約邀請。用人單位對招聘廣告中的內容并非必須承擔履行義務。

          作為畢業生,如想要招聘單位兌現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入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由勞動法的約束力來督促用人單位向畢業生履行承諾。如小潘,當初在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應該仔細查看合同內容中是否有關于住房補貼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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