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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創業有五大誤解
盡管經濟形勢依然嚴峻,但在全球范圍內創業者正在迎來一個全面復興的時期。對于“創業”概念的討論似乎從未停止,創業精神的內容也從未像現在這樣寬泛,也許你正困惑于以下五個對創業的誤解中,甚至并未意識到,現在所做的事情就是創業:
第一個誤解:創業者是被孤立的。
正如美國一位知識分子喬治·吉爾德(GeorgeGilder)的比喻,這些人以為很多創業者就像獨力與敵對世界抗衡的阿特拉斯(Atlases),在閣樓上研究改變世界小發明的反社會技術極客(Geek),被社會孤立。
事實上,單打獨斗不是創業的特點。雖然創業與其他商業行為一樣,都是一種社會活動。創業者可能比循規蹈矩的人更為獨立,但是他們少不了要商業伙伴和社會網絡輔佐以助其成功。高科技創業公司的歷史中,很多偉大的公司都來自商業伙伴的合作完成:史蒂夫·喬布斯(SteveJobs)和史蒂夫·沃茲尼克(SteveWozniak)在車庫里種植“蘋果”,比爾·蓋茨(BillGates)和保羅·艾倫(PaulAllan)締造“微軟”,謝爾蓋·布林(SergeyBrin)和拉里·佩奇(LarryPage)一起創造“Google”。
創業精神也有聚集效應。2012年12月,也就是在孟買遭受恐怖襲擊3周之后,1,700名充滿激情的印度年輕人齊聚班加羅爾一家酒店,來參加此處舉行的一場關于創業的會議,由于沒料到這場會議如此受到歡迎,主辦方不得不搭起巨大的帳篷來容納多余的人群。
同樣抱有夢想的創業者在一起能夠營造出一種創業氛圍,而在這些創業氣場濃厚的地方,創業精神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在美國,三分之一的風險資本都流向兩個地方:硅谷和波士頓。硅谷的咖啡廳里全是一些大聲談論其商業計劃的年輕人。這些地方基礎設施非常完善,可以大大降低開辦一家新企業的成本。
第二個誤解:絕大多數創業者都是乳臭未干的小鬼。
今天看來,有些企業家已經功成名就,但創業之初確實極其年輕:蓋茨、喬布斯和戴爾都是從大學退學開始創業,Google和Facebook的創始人都是在其學生時期開始了自己的創業。本·卡斯諾瓦(BenCasnocha)在12歲時開辦自己第一家公司,在17歲時被《Inc.》雜志評為年度創業人物,在19歲時就出版了一本有關創業指導的書。
但并不是所有的創業者都是小孩子。哈蘭德·山德士(HarlandSanders)開辦其第一家肯德基時已經65歲了。蓋瑞·伯勒爾(GaryBurrell)離開AlliedSignal公司去創辦Garmin公司(GPS巨頭)時,已經52歲了。赫伯·凱萊赫(HerbKelleher)在40歲時才開辦西南航空公司,而這家公司開創了美國經濟型航班的先河?挤蚵饡(KauffmanFoundation)研究了1995年~2005年之間創辦的高科技公司中,美國本土出生的老板創業時的平均年齡是39歲。而且50歲以上的創業者是25歲以下者的兩倍。
第三個誤解:創業主要靠風險資本來支持和驅動。
不可否認,風險資本對于資本密集型的行業例如高科技和生物技術領域確實很重要,而且能有效幫助新成立的公司快速發展。
但是絕大多數風險資本僅僅進入極小的一些領域:計算機硬件、軟件、半導體、通訊技術和生物技術。風險投資家僅僅資助極小的一部分創業公司,在很多行業中,創業公司的絕大部分資金被認為來自個人借貸和“3F”:朋友(friends)、傻瓜(fools)、家庭成員(families)。Google常常被認為是獲風險資本投資成功的一個典型例子,但是布林和佩奇沒有用任何錢來創辦這家公司,發布Google時也僅僅從朋友或客戶那里借來了大約100萬美元。
而與其相對,能夠在創業初始提供幫助的天使投資者被認為非常重要,作為介于風險資本家和朋友家庭之間的投資者,他們通常與那些他們選中的企業有些個人關系而且比風險資本家更傾向于對這些處于萌芽階段的企業進行投資。
第四個誤解:創業者要取得成功,必須創造出改變世界的產品。
很多人對創業的概念更多基于“創造”,甚至認為創業只是發明和專利,似乎沒有新鮮的東西,就很難以創業者自居。
歐洲最成功的風險資本公司之一ApaxPartners的創始人羅納德·科恩爵士(SirRonaldCohen)指出:一些最成功的創業者是專注于制作方法流程而不是產品。布蘭森(RichardBranson)為其客戶提供娛樂,是為了使飛行不過于乏味。通過改善投遞包裹的質量,弗雷德·史密斯(FredSmith)建立了一家資產達十億美元的公司。開辦公司切入市場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新的產品和新的工藝技能,做相同的事情,加入創新因素就會讓你與眾不同。
第五個誤解:創業精神在大公司里不會繁榮。
很多人認為,剛起步的小規模創業公司可能會比已經建立的大公司更有創業精神,因為他們所受的激勵更為明確,他們必須切入市場,自詡為大公司的死敵,同時督促自己爆發出更好的創新能力。
但大公司同樣也在創業,努力使其雇員保持創業創新精神。強生像一家控股公司一樣運作,為其內部的創業者提供金融支持和營銷技巧;杰克·韋爾奇努力使通用電氣從一個哥利亞巨人轉變成為一群具備創業精神的大衛的組合;約瑪·奧利拉(JormaOllila)將一個生產膠靴和電纜的老公司諾基亞轉變為一個移動電話的巨頭,而他的繼任者歐利·貝卡·康培凱(Olli-PekkaKallasvuo)現在正在考慮將諾基亞轉變為一家互聯網公司。這些人顯然絕對有資格進入創業者的圣殿。
在許多領域,特別是在制藥和電信業的巨頭通常將一些創新研究外包給一些小公司。寶潔公司努力使其一半的發明創造來自于自己的實驗室以外,微軟與全球范圍內750,000家小型公司合作緊密,在諾基亞的支持下,3,500家公司成長起來。很多小型初創公司都得到大公司的資金和其它支持,這些大公司同樣能夠在小公司身上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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