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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求職防騙錄音留證據 有證據維權有把握
124477> “就是因為怕受騙,所以我在求職過程中用MP3錄音,我覺得這樣即使被用人單位騙了,我至少還有證據來維護自己權益。現在看來,我們好像真的被騙了。”西安女大學生小朱說,雖然自己有錄音為證,但是下一步該怎么辦她卻不知道。小朱和男同學小郭是西安某高校大一學生,3月15日,他們通過碑林區一職業介紹所為其介紹工作。在每人交納了30元錢后,職介所介紹他們去位于吉祥村吉祥大廈1405室的迅馳日用品經銷部工作。
當天,小朱和小郭就來到迅馳日用品經銷部,該公司一位姓王的先生在面試過他們之后,通知第二天每人帶150元錢到公司領取資料。小朱說:“因為以前聽說過有人在求職過程中被騙,我也提高了警惕。所以從面試開始,我就用MP3將整個過程錄音了。”
“3月16日,我和小郭帶著150元錢再次到那家公司,還是那個姓王的人接待我們。他說每人先交150元,然后帶資料回去復習,22日考試。他收了我倆的錢后,只開了一張收據,我問他這是什么費用,他說是保證金,我讓他在收據上注明。”小朱將這些也都錄音了,隨后他們拿著那6頁資料回去復習,為考試做準備。
3月22日,考試卷子一發,小朱和小郭都嚇了一跳,總共10道大題,幾乎囊括了資料全部內容,答卷時間只有半小時。“半小時內我們根本不可能答完那10道題,后來那個姓王的說我和小郭都不及格,不能正式上崗,要進入實習期。然后他給我們一人15件化妝品讓我們銷售,還說3天后,公司人事經理會再對我倆進行考試,不合格就繼續實習賣產品。”
昨日,迅馳日用品經銷部一位自稱姓張的女士說,公司收取小朱和小郭每人150元是崗位押金,是短期的,如果他們培訓期滿合格后就會退還押金。當問到培訓期有多長時,張女士說這個時間不一定。
小朱說:“我已經將錄音備份了,如果需要,這就是迅馳日用品經銷部收我們押金的證據。”
針對以上類似事件,西安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監察科對勞動者提出以下幾點注意事項:1.用人單位在員工錄用之日起5日內,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要明確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條件、勞動紀律、企業的規章制度等條款。2.用人單位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員工工資,如發生拖欠工資的情況應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3.用人單位在招用員工時禁止收取報名費、登記費、培訓費、保證金、押金、集資款以及其他費用。4.企業應該為員工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5.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侵害自身合法權益時,應及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同時注意收集有關如勞動合同、工作證、押金條等可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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