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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3年內創業每年可減稅8000元
東北網4月8日訊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即日起,符合相關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納入稅收優惠范圍,創業大學生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限額減稅。
據了解,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對于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須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除外),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扣減限額的,應以限額為限。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批期限為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對于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除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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