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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扣發勞動合同書是否視為未簽署合同?
單位扣發勞動合同書是否視為未簽署合同?
單位發的空白格式勞動合同,勞動者簽名之后交給用人單位簽名,之后由用人單位送到勞動行政部門做合同鑒證。請問合同鑒證之后,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本人歸送由勞動者備留的一份合同,在此情形下,勞動者可否主張未見用人單位簽名且未收到合同為由以新的勞動合同法主張2倍工資?
實際情況是用人單位已經簽署并已送交勞動部門鑒證?
答:即使沒有到勞動局鑒證,也很難認定為沒有簽定合同。因為可能會存在讓單位很麻煩的事情。它包括一方面如果個人丟失合同怎么辦?還有就是個人不拿出合同怎么辦?都認為是沒有簽定合同?
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也不包括合同在誰的手里,雖然一般約定每人一份。但是合同的生效主要是雙方簽字。一般認為合同簽定,也就代表雙方已經達成一致意見。而個人沒有拿到合同雖然單位都有自己的想法,想陷勞動者舉證不能的地步,但是勞動合同關系的和諧,需要雙方的真心相待.無論是勞動合同還是其他合同.都需要雙方的誠實信用.對此只能依賴于道德方面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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