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職場沒有受害者
作為員工,在為企業工作的時候,如果你具有生意心態——職業心態,就完全不會感覺受傷害了。生意關系是平等、自愿、平衡的,不能強買強賣、坑蒙拐騙,也沒必要忍辱負重,臥薪嘗膽,或者期盼著不切實際的奇跡出現。我們在職場關系當中感覺受傷害,一定是因為沒有用生意心態來面對,并且主要是因為我們自己有強買強賣的心理。比如說,做了事就要求老板鼓勵、肯定,得不到老板肯定就不開心,等等。這都是因為沒有把老板當做客戶來對待。某呼叫服務中心規定對每次客戶服務進行評價,評價為“一般”的,屬于正常值,評價為“滿意”的,每次獎勵10元,評價為“不太滿意”的,每次罰10元。幾個月下來,員工阿亮平均每個月“一般”有70%,“滿意”有10%,“不太滿意”有20%,結果,月月都被扣錢。阿亮很不服氣,向經理投訴說,我有80%的工作是達標或者超標的,為什么每個月都還被扣錢呢?經理向他解釋:公司付基本工資給他的條件是100%達到標準即“一般”。如果其中有哪幾次服務超標,就獎勵,有哪幾次不達標,就扣罰,規則很簡單。阿亮的問題,是對于公司的規則有“自己”的理解,才覺得不公平。所以,受害者心態都是來自“我”和“你”對于同一件事的不同理解。
客戶永遠是對的,滿足客戶要求是我們的職責。對于客戶提出的要求,達到了,客戶付款,完成交易,是正常情況,不應該再多要求交易規則以外的報酬;達不到,客戶要退貨、賠償,很正常;超標了呢,還要看是不是和客戶之前有約定,約定可以超標多付款,如果客戶并沒有要求你超標,你超標了去找客戶要求多付款,就是強買強賣行為。再說,客戶還可以因為你不符合標準而拒絕呢。企業說,我付給你工資,條件是你得給我我想要的東西。很實際的。但很多員工不明白這一點,要求尊重、認同、表揚,其實就是撒嬌的行為。職場交易也是交易,合適最好,過猶不及。
你可以選擇客戶,但不能選擇讓客戶怎么要求你。
生意就是生意,根本不用生氣
所謂職業心態,就是生意心態。
好的老板、員工,一定是好的生意人。你是在給老板打工,但你同時也在做自己的生意,你是因為覺得劃算才繼續和老板交易的。好的生意人,每天都心態平和,都覺得投資回報合理。如果你這樣想和做,你自己的職業生涯和你的企業就一定和諧、成功。
不要撒嬌,不要講什么“苦勞”。很多員工說,我做這件事花那么多精力,總要說個辛苦吧,總要給點認同和鼓勵吧。其實,你的老板只要結果,結果以外的東西,和他的需求無關,他不會付錢給你的。
職場是理性的人的競技場
明知不可而期待之……
小張在某電視欄目實習,和朋友抱怨說,電視臺許諾給她的底薪半年多都沒發過,為此她很郁悶,也很生氣。朋友告訴她,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她在職場中的心理期待沒有調節好,既然頭兩個月沒發錢都忍受了,半年后她還在繼續期待電視臺可能給她補償,那是很幼稚的。這個時候,如果沒有膽量炒老板魷魚或者去改變老板的想法,就應該把自己的心理期待調整合適,這樣不但會緩解自己的心情,更會快樂地工作。
在職場中,我們有很多類似經歷,比如,你經常和某一同事發生沖突,而理由卻都是他“人品不好,辦事不力”,那么,我們應該從自己的身上找原因,因為你早就知道他是那樣的人,卻還在心理期待他能改變,最后的結果就只能是自己因為同一個理由、類似的事情反復地生氣,進而影響自己的工作情緒。
明知不可,總要賭一賭,抱有一線希望,最后肯定是自己難受。賭可能贏,但輸了會不會很難受?理性的做法是:評估一下可能的回報結果,從最好到最壞,如果都可以接受,就去做。
沒有借口
我們編輯部有個非常嚴格的截稿期規定,遲交稿按分鐘罰款,因為后面有一套流程環節跟著。有一次,一位女編輯到時間沒有交稿,我要按規定處罰她,她不服,說:“我沒做完的原因是孩子晚上鬧,寫不了文章。”我說,對不起,你孩子鬧和按照流程你該完成的任務之間沒有關系。我只要你的工作結果,你家里的事該你自己去搞定,不應該影響到編輯部的整體流程。如果因為你自己的孩子影響到工作,那你就要承擔延誤工作給我們造成的損失。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事,應該和你的工作分開。如果你不能搞清楚,或者說不能適應兩份責任,你可以很理性地做出選擇。
是不是我這樣做顯得很沒有“人情味”?因為我老板和我的協議當中沒有“因為家里的事可以耽誤工作”這個條款,我和我的編輯之間也沒有類似條款,工作就是工作,工作只是生意,絕對理性。
理性的生意人不應該講沒有用處的借口。
應屆畢業生求職網
【職場沒有受害者】相關文章:
職場沒有女性優先11-11
職場上 你是壓迫者?拯救者?還是受害者?02-18
白領職場惡習你有沒有11-08
你有沒有職場壞習慣?11-12
職場策略:指揮老板,不是沒有可能11-11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職場故事02-15
不做沒有發展前途的五種職場人11-13
世上沒有永動機 職場也需加油站10-26
職場禮節美語47 打招呼沒有先來后到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