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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

        時間:2022-11-05 20:02:26 國內旅游 我要投稿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通用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內旅游組團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通用15篇)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組團旅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 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并有權收取已發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發票。

          3. 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發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游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等。

          6. 團費一般不包括: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費、航空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酒水飲料費、個人傷病醫療費等)及小費。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 發生戰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前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旅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務損失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游行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協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并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游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由甲方承擔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費用和損失后,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游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愿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 旅行中發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游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均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為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游意外保險。

          16. 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或有關代辦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 在旅游行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游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后作出說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吃、收費娛樂項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乙方質監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游質監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團號

          旅游線路

          名稱

          旅行日期

          參團人數

          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游覽項目內容及時間;入住賓館(酒店)名稱及檔次標準;交通工具及標準;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安排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需要甲方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乙方聯系人及聯絡方式;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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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為正餐 元/人,早餐 元/人

          導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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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全陪/□不派全陪,備注:

          收費標準

          大人: 元人民幣/人;小孩: 元人民幣/人

          應交納

          團費總額

          交費方式

          是否購買

          旅游意外險

          保險金額

          保險費

          補充

          約定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ㄉw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廣東省旅游局編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二〇XX年七月一日啟用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參游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線:_________

          旅游團號為:_________

          旅游人數: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堵糜涡谐碳百M用說明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分項費用及標準附后。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綜合服務收取的費用(不含導游服務費)。

          7.專項附加費:經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車超公里費、風味餐費、游湖費、特殊游覽門票費、文娛費、專業活動費、保險費、不可預見費等。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是否參加旅游意外險投保由游客另行自愿選擇。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

          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準時出發(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一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兩人以上的游客出游,簽合同時,請至少留兩人的聯系方式。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如因個人原因發生問題,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在接受甲方簽合同時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旅行社責任險,并協助游客辦理保險賠付。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的30%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乙方原因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單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對方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游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規屬管轄權或事發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經協調處理不成的可選擇:

          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第二十五條 在行程中景點數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機動調整游覽景點先后順序。

          第二十六條 如遇服務質量問題可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及所在地旅游質量管理監督管理所咨詢或投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3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游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游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游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范圍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旅游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督電話等內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須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游人員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

         。4)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

          (2)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并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游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視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7、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日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_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告知對方,并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的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游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該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9、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在出發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的20%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的3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仲裁、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

          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特別約定條款(含選項的欄目,選中的打√,不選的打X)

          旅行團名(團號)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費用

          單價:成人元/人;小孩元/人;總價元

          個人投保旅游保險

          □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保險名稱:;保險金額:元;保險費:元

          組團安排

          □乙方組團□轉旅行社出團

          地接服務

          □同意□不同意委托旅行社提供服務

         。ǖ刂罚弘娫挘郝撓等耍海

          導游服務

          □派□不派全陪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

         。ㄈ琰S金周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4

          第一條:

          1、團費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費、自費項目(請了解自由活動期間旅游攻略的項目價格和時間)、人身意外保險,旅游合同補充協議書。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條件,甲方要求在游覽行程過程中,為豐富游客的娛樂活動,旅行社提供以下 3 個當地有特色的活動或景點供游客自行選擇,從而豐富行程內容。

          活動項目名稱為:大關東文化園,

          價格: 50元/人, 游覽時間為:40分鐘-1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為:紅旗民俗村,

          價格:50元/人,觀看時間為: 3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溫泉,

          價格:100元/人-238元/人,觀看時間為: 1.5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為: 峽谷浮石林 ,

          價格:觀光票110元/人,觀看時間為: 5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山漂流,

          價格:120元/人,觀看時間為: 4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圖們中朝邊境,

          價格:圖們上橋門票20/人+車費(根據人數定車費),觀看時間為:2小時;

          3、景區內出現購物場所及二次消費,為景區自行經營模式,與旅行社無關。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時,經雙方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已發生費用包括往返交通費(機票、火車票等、包含機票定金費用)、當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費用、車費等。已發生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變化,按未發生費用退還甲方(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費用(包括發生不可抗力條件下游客產生的滯留費用、額外交通費用等),均為甲方自行承擔,合同范本《旅游合同補充協議書》。

          第三條:

          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行程先后順序做出合理調整,但不影響原定標準及游覽景點;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惡劣天氣、塞車、航班延誤、景區臨時關閉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誤或不能完成景點游覽,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按照獨立成團簽訂旅游合同時,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人數變化,則甲方需承擔乙方已經為其準備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因甲方人數減少而導致乙方增加的各項費用)。因甲方人數減少導致不能達成最初簽訂主合同的成團人數時,經雙方一致同意,以現有人數出團并且增加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雙方可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單方面終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團或者脫團,如不聽導游及領隊勸解,仍舊擅自離團或者脫團

          2、患有各類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關部門處理的 4、從事違法犯罪或者違反社會公德活動的

          5、在旅游糾紛中,游客不能正確處理,行為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覽和正當權益的,且不聽勸阻、不能控制的.,經團內其他客人簽字,旅行社可單方面終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持有效證件按照當地景區規定可享有優惠、免票政策。

          第七條:

          游客必須填寫“游客意見書”,投訴回團后7天內有效,處理結果以在當地填寫的“游客意見書”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見單上填寫“差”一欄后,并在意見單上填寫投訴理由;可視為投訴范疇,恕不受理客人因虛填或不填意見書而產生的后續爭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客人自負。(特別說明客人在當地意見單簽的沒有投訴,回去之后就投訴說在導游面前不敢不簽,礙著面子別人簽了自己不簽不好),處理投訴我社嚴格按照客人簽的意見單為準!

          第八條:

          本協議及雙方確認的行程作為旅游合同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主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5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鑒定時間:20xx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游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 (附旅游行程 頁)

          總團款為: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游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游產生后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并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聯系傳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帳 戶: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帳 戶:

          個人帳號:

          卡 號: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6

          合同編號: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本旅游團團號為:.

          旅游線路為:.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年月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共計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年月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

          2、

          3、

          ……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7

          合同編號:

          佛山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不含導游服務費 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 │ │

          │及標準 │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_____元/人天 │

          ├─────┼───────────┬───────────────────────┤

          │導游、司機│派全陪 不│含不含導游服務費 元/人天 │

          │ 服務 │派全陪 ├───────────────────────┤

          │ │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 元/人天 │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8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滓译p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旅游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館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館、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國內旅游意外保險費:_________元,(保險金額: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標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館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館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用;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販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

          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征得甲方同意,繼續發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因此導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發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發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1)團號_____________。?

         。2)旅游行程安排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游行程表”。

         。3)交通工具及標準、乘載條件。

         。4)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標準_____元/人天)。

          (5)住宿標準及條件(按照星級飯店檔次級別)。

          (6)導游安排(全程安排持證導游)。

          (7)購物安排、旅游日程。

          (8)購物次數_____(次以內)。

          (9)娛樂安排。?

         。10)旅行社責任險。?

         。11)自費項目及價格(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游行程表”)。

          (12)應交納團費總額。?

         。13)轉(并)團旅行社名稱。?

         。14)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經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后,即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游費用

          1.費用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途中交通、餐費(不含酒水)、房費、非自費旅游項目第一門票;導游服務費。

          2.費用不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旅游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費用;機場建設費;航空保險費;衛生檢疫費;旅游意外保險。行李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托運費;酒店內酒水、洗衣、通訊費等一切未在合同約定內的私人開支。

          三、權利和義務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應提供參加旅游的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責任自負。如經公安機關認定系乙方責任所致,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合同約定的旅游活動安排。甲方有對自費項目選擇權。

          3.行程中甲方購物自愿,乙方導游和駕駛員不得誤導強行購物,乙方對甲方因購物發生的.質量、價格等糾紛不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如攜帶小孩應妥善監護。

          5.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6.乙方應全面、如實向甲方介紹其服務項目、質量和收費標準,并按規定在甲方報名時簽訂本合同。甲方報名時應一次付清團款。

          7.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不能單獨成團,將甲方轉讓給其它旅行社出團,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總團款_____%的轉團違約金。

          8.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當甲方在旅游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并會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游意外保險的有關條款和投保合同的約定,向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在組織滑雪、漂流等旅游項目時,應明確具體活動地并為甲方辦理旅游意外險。

          9.甲乙雙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違者責任自負。

          10.團隊運行過程控中,乙方應保證運行計劃的實施,任何人不得無故擅自改變。但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在征得本團三分之二以上旅游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改變運行計劃。

          11.乙方增加服務項目需要加收費用,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全額退還已交團款。否則,除全額退還甲方已交團款外,應承擔已交團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報名簽約后要求退團,除須承擔乙方由此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外(含機票、訂房、保險等),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金:出發前_____天以上,已交團款的__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當天因自身原因誤機、車、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團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已約定的某項團隊活動,均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恕不退還,損失自負。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有努力補救損失的責任和義務,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如:因交通原因延誤行程等情況,在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對行程作適當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在旅游行程中,甲乙雙方就會同約定的事項是否如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通過協商又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單方面中止旅行,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應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做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違約行為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級旅游執法(質監)機構投訴。甲乙雙方還可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a)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b)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無故退團,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損失費等)。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內容包括:團號與團體人數、日程、路線與主要游覽點、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標準、住宿標準、購物娛樂安排、_____金額、預付款數額、導游服務、應交納團費總額、甲方退團或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的賠、償方式及數額、特別說明。

          3、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應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團報價中含此_____費。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待業規定的。

          2、甲方若故意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玻煌ǹ推辟M: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常惋嬜∷拶M:《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矗斡[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担铀唾M: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叮糜畏⻊召M: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罚、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玻猛局邪l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常追阶孕型侗5谋kU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矗p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担渌堑谒臈l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13

          合同編號:

          組團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組團社將其組織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雙方確認的標準和要求,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務。組團社與地接社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第二條 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設立的旅行社或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 《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及名單;

          2、接待費用;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及時間;

          7、購物次數、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

          8、另行付費項目名稱及價格;

          9、對導游的要求;

          10、其他 。

          第四條 《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 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 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1、《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六條 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后 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 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額支付接待費用;

          2、組團社應真實、明確說明接待要求和標準;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ǘ┑亟由缌x務

          1、地接社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點、服務項目等,不得因與組團社團款等糾紛擅自中止旅游服務;

          2、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應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和接待能力的旅游輔助服務者;

          4、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做好接待服務質量測評工作,按約定通報團隊動態和反饋接待服務質量信息,服務質量測評方式及達標標準。

         。ㄈ╇p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成本;

          2、雙方的約定不應損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第八條 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規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地接社為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安排的車輛及司機必須具備合法有效資質,地接社選擇的客運經營者應已購買承運人責任保險,且保險金額不低于 萬元;

          4、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保證旅游者的安全,對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項,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和擴大;

          5、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地接社應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墊付必要費用,及時向組團社反饋信息,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組團社和地接社在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 旅游糾紛處理

          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地及時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地解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

          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 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經濟賠償,組團社依照或參照如下標準做出賠償后,地接社應在組團社提出追索請求并提供相關證明后 日內對組團社予以全額賠償: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額標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緊急情況下,一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組團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向地接社承擔違約責任: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具有相應經營資質或接待能力的旅游輔助服務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地解決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 次(含本數)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拒絕賠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組團社和地接社因單團接待業務引發的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

          1、提交仲裁,雙方約定仲裁委員會為 (標明仲裁委員會所屬地區和名稱)。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 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組團社簽章: 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14

          甲方: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乙方:_______(組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住⒁译p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第八條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 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3、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4、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第十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二條 〔甲方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XXX、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六條 〔擅自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二十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二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已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注意事項、團號、人數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ㄒ娦谐瘫恚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

          標準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了、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發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2歲收總團費的10%;2-11歲由旅行社根據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標準與游客商定;12歲(含12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機、車、船票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注明的除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商交通費、各地瀏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星級酒店的住宿。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征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得(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方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總團費的10%;出發前6-4天,扣總團費的20%;出發前3-1天,扣總團費的50%;出發當天,扣總團費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已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重復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游客交費后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高速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8.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工作,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摧促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可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行程安排表

          旅游團隊名稱

          旅游線路及名稱

          自起,途經、到達,

          自起,途經、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飲食安排及標準

          住宿安排及標準

          導游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系方式

          備注:

          附件3安全旅游須知

          為了增強游客安全意識,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識,使游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發生順利地完成,請游客認真總計并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游客在機、車、船停穩后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后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2.游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聲音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生。

          3.游客下車瀏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游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拾的貴重物品;若出現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游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工具或電子游戲等。

          5.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游客入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游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于酒店服務總臺保險柜,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跌后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于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游;在酒店總臺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底部或搭乘出租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車電梯或隨意跳樓;鎮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墻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生安全事項

          1.在旅游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生食物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游,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干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凈之水

          3.不要失道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物和飲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6.喜歡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第三方財務損失的一切責任由肇事者承擔。

          四、瀏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地導游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性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同路、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幸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

          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瀏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土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瀏覽期間游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游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游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并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鑒別商品真偽,不要急于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游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附上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6.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從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到,因遲到千萬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游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請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遵守各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各種法律、法規。

          3.游客乘從的機、車、般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生時,應聽從導游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避免損失擴大。

          4.游客乘坐飛機旅游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導游發給你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保存好機票和火車票并配合導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管理單位)訂閱的條例或合同規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

          6.游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旅游途徑地區當地的民族、民俗習慣。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休游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游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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