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職證明[精品]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證明吧,證明是證明某人的身份、經歷或某件事情的真實情況時所使用的一種憑證。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證明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離職證明,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離職證明1
茲證明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x部門擔任x職務。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認真負責,同事關系融洽。經個人申請準予離職,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2
一、注意: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二、正文:
在實際操作中,我們理解和掌握離職證明的知識,主要目的是保護自己的職場利益。
1、離職證明的意義
證明你在原單位的工作行為;
現在很多單位入要求新人提供離職證明,成為了入職必備材料之一;
同時,表明你與前單位已解除關系,避免糾紛。
2、離職證明的內容
內容包括4部分,
人員基本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職務信息(任職時間、崗位、職級、收入等)、離職原因、公章。
關于內容,需強調:
一、無論公司是否有范本,最好只體現基本信息,因為職務信息可能影響新雇主的.判斷。
比如,之前職務是客戶部,應聘新單位的市場部,雖然實際工作內容一樣,但也會造成誤解。
比如,你應聘經理職位、且在面試時也介紹的是經理工作經歷,但實際上是主管,這就更不便讓新單位知道了。
二、員工被開除的,一般開具開除通知書或開除證明書;
但有的公司也是寫到離職證明上,離職原因標注開除的原因。
這類問題,需要與公司和人事溝通好,無論怎么解決,千萬不好體現在離職證明上。
三、由于勞務派遣、外包、子公司等情況,存在公司名稱和蓋章名稱不一致的現象。
一定做好準備,不要被新單位提問時,無法解釋或吞吞吐吐,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總之,離職證明越簡單越好。
3、離職證明的程序
正常離職,和原單位沒有糾紛,開離職證明會比較順利。
先咨詢人事部門,公司是否有固定范本,如果有,直接由人事部門出具即可;
如沒有范本,在網上找一份,只要人事部門認可即可。
當然,這個時間不會太長,短則一天、遲不過一周。特殊情況除外。
大多數公司,人事部門就能全部搞定這事,直接給你完成版的。
除非有的公司,人事部門會寫好內容,讓自己你去找印章保管人,這類情況很少。
4、離職證明的提供
雖然新單位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但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離職證明的交閱方。
所以,有以下問題需注意,
新單位不會強求離職證明的格式,只要涵蓋基本信息,有公章即可;
如新單位沒有硬性要求的,可提供復印件,原件自己留存;
【范本一】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3
填表日期年 月 日本表粗框內各欄務必填寫,不得遺漏離職證明書
姓名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男□女身分證號碼 住址 電話 離職當月工資 離職: 年月日實際工作地縣(市)離職原因(本欄僅可勾選一項)一、非自愿離職:□關廠□遷廠□休業□解散□受破產宣告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一款□二款□三款□四款□五款□六款□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但書□勞動基準法第二十條□定期契約工作期滿: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自愿離職三、□其它(勾選此項者,務必文字說明)(身分證復印件正面黏貼欄)(身分證復印件背面黏貼欄)投保單位證明欄(★離職證明由投保單位出具者請填本欄)
(請加蓋印信或章戳)投保單位名稱:
保險證字號:投保單位電話:投保單位地址:本表粗框內所記載資料內容,業經投保單位復核無誤,如有不實愿負一切法律責任。投保單位聯絡人: 聯絡電話:主管機關證明欄(★離職證明由地方主管機關出具者請填本欄,并請加注開具原因)主管機關名稱:(請蓋印信或章戳)申請人自行釋明欄(★離職證明向投保單位及勞工行政機關申請無法取得者請填本欄),如有不實愿負一切法律責任。申請人 (簽章)※本表以投保單位填寫為原則,若同意由離職員工自行填寫,請投保單位務必確實檢查有無遺漏或記載繆誤,經核對無誤后,再加蓋印信或章戳,以示負責。
關于離職證明4
離職證明
茲證明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_____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F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xxx公司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5
國投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一分公司:
本人姓名,(身份證號:***,電話:***),于年 月 日與貴公司達成建立勞動關系的合意,因無法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特承諾如下:
1、本人承諾,與貴司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
2、本人承諾,本人與原工作單位之間不存在尚在有效期內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及其他類似的.約定。
若上述承諾不屬實,所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造成貴司損失,將由本人予以賠償。
特此承諾!
承諾人:***
日期:***
關于離職證明6
【篇一:離職證明】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篇二:離職證明】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4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F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____年__月__日
【篇三:離職證明】
姓名:___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部xxx一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一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部經理(簽名)
xx公司蓋章
日期:
【篇四:離職證明】
茲證明史澤英同志,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自20xx年7月起就職于我公司,因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現已于20xx年9月終止勞動合同,并已辦妥一切與勞動關系相關的手續。
特此證明!
江蘇中融外包服務有限公司
20xx年9月21日
注:本證明僅用作被證明人工作情況,對被證明人任何民事及經濟行為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于離職證明7
茲證明______原系我司__________一職,在職時間為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無勞動糾紛。特此證明!
______有限公司____分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離職證明8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關于離職證明9
甲方:xxx(單位名稱)
乙方:xxx身份證號:xxx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乙方簽字: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關于離職證明10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部門)的xxxxxx職務,由于x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11
茲證明李浩先生,身份證:452897xxxxx,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7月23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無花廣告有限公司
20xx年9月18日
關于離職證明12
茲有(姓名)同志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F因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x公司單位(蓋章)
x年xx月xx日
關于離職證明13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企業充當xxx(部門)的xxx職務,因為xx個人xx端由提出辭工,現已與企業去掉消除勞動關系。就此證實!
企業名字(公章)
關于離職證明14
這個和現在試用的單位協商。理論上你現在在這個公司已經入職,就是現在的公司給你開離職證明。但是你現在的公司如果沒有給你辦入職,比如檔案什么的都沒什么操作,你的離職證明又還找得到,是可以退給你的。你反正應該拿到一個離職證明,但不一定是之前的。
可以讓人事部門給你開局一張人事部蓋章的單字
上面可以是格式的可以是手寫的,需要有人的名字,來的時間,走的時間,簡單原因描述就可以了
法律上并沒有說試用期不用給離職證明埃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離職,無論是否試用期,作為用人單位都應當按照規定給予離職證明,這是法定義務和責任,離職證明《試用期離職證明》。如果公司不給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如果沒有辦保險的話,那么離職證明并不重要,并不影響你和下一家公司的工作關系。離職證明對已經簽訂正式合同的比較重要,說明離職手續已辦。
要是為了證明工作經驗的話,面試的時候你可以你可以通過一些你工作的情況證明。
法律尚無明確規定,一般做法是離職就應當給證明的。
試用期離職如需要開離職證明的話,建議寫明起止時間。XXX員工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我公司任職,自X年X月X日起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自確定勞動用工之日起,一月內簽訂勞動合同。離職當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一月內未簽勞動合同離職需簽訂離職協議。這些和試用期沒有關系的。
關于離職證明15
原我單位職工xx與我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現已履行完畢,該職工因個人發展原因,已于20xx年xx月xx日從我單位離職。
經審核,該職工在我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獎金等財務清算工作已結清,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雙方無經濟、業務糾紛。
特此證明。
xxxx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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