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證明(精選15篇)
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證明吧,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證明到底怎么擬定才正確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離職證明1
茲證明xx(身份證: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個人申請準予離職,已辦理所有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2
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____年___月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職務,至____年___月__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加蓋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3
茲證明xxx,性別:xx,身份證號:xxxxxxxxx,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我司xxxx職務;
該同仁因個人原因離職,自20xx年xx月xx日起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xxxx有限公司(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4
xxx(姓名),xx(性別),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日申請離職,經研究,2xxx年xx月xx日批準其離職。雙方商定:離職后,辦好交接工作;對于前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xxx(姓名)須不定期來我公司,及時協助本單位解決相關問題。根據相關保密協議,xxx(姓名)不得在"與我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任職;不得泄露我公司的重要客戶資料和相關技術,一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特此證明!
xxxxxx公司(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5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供參考。
沒有員工離職證明,只有離職承諾書有法律效應嗎?
有法律效果。沒有離職證明,原單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補充出具離職證明,當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離職承諾書,該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果的。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如果單位故意刁難,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趧诱邞敯凑针p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6
茲有xx(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xx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
現因xx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xx公司單位(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7
xx(姓名),xx(性別),身份證號:xx,于xx年xx月xx日申請離職,經研究,xx年xx月xx日批準其離職。雙方商定:離職后,辦好交接工作;對于前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xx(姓名)須不定期來我公司,及時協助本單位解決相關問題。
根據相關保密協議,xx(姓名)不得在“與我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任職;不得泄露我公司的重要客戶資料和相關技術,一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特此證明!
公司(加蓋公章)xx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8
茲證明:___,性別:_,身份證號:____,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我司__職務;該同仁因個人原因離職,自20__年__月__日起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申明:此證明僅做離職證明之用,不做它用。
__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員工離職證明9
茲證明李浩先生,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10
茲有xxx姓名)同志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F因xxxx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xxxx公司單位(蓋章)
xxxx年**月**日
員工離職證明11
茲證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財務部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___年01月01日至____-____年07月31日,F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____年03月06日
員工離職證明12
茲證明李浩先生,身份證:45289xxxx,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F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無花廣告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3
姓名:xx,性別:xx,年齡:xx。
身份證號xxxx。
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于我單位工作,在此期間無不良表現,因個人原因辭職,現與我單位已不存在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xxxx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4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甲方(簽章):xx
乙方代表簽字: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15
姓名:___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__部__________一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原因申請離職,在此_____________年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思考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_____________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經理(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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