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離職證明范本模板
個人離職證明怎么寫呢?為什么要寫離職證明?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個人離職證明范本模板,歡迎閱讀參考!
個人離職證明范本模板一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個人離職證明范本模板二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個人離職證明范本模板三
x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xx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為什么要寫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上面的兩項規定中可以看出: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同時,離職證明的內容也具有法定約束性,不能隨意亂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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