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證明,也就是住宿證明,住家證明是最好的居住時間證明。有工作簽證或居留簽證的人要辦理居留卡(TARJETA DE RESIDENCIA)也是必須要有住家證明。有居留的人辦理任何手續(Trámites)也都需要住家證明。
具體的辦理步驟,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1.登陸馬德里市政府官方網站進行預約(Cita Previa)https://www-s.munimadrid.es/CitaNet/Principal.do
2.預約地點的選擇:住家證明要到市政府(AYUNTAMIENTO) 辦理,如果在馬德里市區內,要到所屬的區政府JMD (Junta Municipal del Distrito)辦理。大家可以選擇自己所住的區,也可選擇其它區。因為有時自己所在的區近期已被約滿,而辦理nie的時間期限是一個月,這個視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3.預約后可將網上顯示的預約單存一份在手機里或打印出來,網站也會發一封郵件到你指定的郵箱,以備不時之需。如果有事不能按時前往,需按預約單上的預約號到同一網站上進行“取消預約”的操作。有的區政府會在預約日提前一兩天給你打電話確認是否能按時抵達辦理。
4.準備材料。
護照
有所有涉及方簽字的住房合同
住家證明申請表
特別注意:
辦理住家證明是需要租房合同(CONTRATO DE ALQUILER DE VIVIENDA)的,如果沒有租房合同的話,則需要在同一個住家內已經登記了的人的書面許可(AUTORIZACION)。
手續名稱叫EMPADRONARSE(登記住家),辦理好后當時可以拿到住家登記單(VOLANTE DE EMPADRONAMIENTO),之后按預約時間去辦理,就可以取到住家證明(CERTIFICADO DE EMPADRONAMIENT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