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理論
現有領導理論可分為三類:性格理論;行為理論;權變理論
(一)性格理論
研究領導者的個性對領導有效性的影響。
研究方法:找出好的領導者與差的領導者、非領導者之間在個性特征方面的差異,再考 察某個領導者是否具備這些特征,就可斷定他是不是優秀的領導者。
吉賽利的研究:P354
性格理論自40年代后逐漸被放棄,原因是:性格難以測量;所得結論不一致;沒有考慮被領導者的情況等。
性格理論并非一無是處,一些研究表明,領導者的才智、廣泛的社會興趣、強烈的成就欲、對員工的關心尊重等確實與領導成效有密切關系。
(二)行為方式理論
出發點: 內在特征 外在行為,依據行為方式可以對領導進行分類。
實際意義:如果性格理論成功,可以指導組織為正式領導崗位選拔正確的人員;
如果行為理論成功,可找出領導成效的關鍵因素,從而通過訓練使人們成為領導者。但至今還沒有一種行為理論能取得真正意義上的成功。
1、三分法 ------ 權威式、民主式、放任式
懷特、李皮特提出。
2、領導連續流(以領導人為中心 以下屬為中心)
坦南鮑姆和施密特提出。
3、利克特的理論 ------ “以工作為中心”和“以員工為中心”
并假設了四種管理方法:P358
4、二維構面理論 ------ “關懷”和“定規”
俄亥俄州立大學的研究,形成四種基本的領導方式:P360
5、管理方格理論 ------ “關心生產”和“關心人”
布萊克和穆頓提出。實際上可看作是二維構面理論的延伸。
其中有五種典型的領導方式:P361
6、雷定的三維構面理論
三維構面是:(1)任務導向;(2)關系導向;(3)領導效能
結論:四種領導方式中每一種都可能有效或缺乏效能。P364
7、阿吉里斯的不成熟-----成熟理論
有效的領導者應該幫助員工從不成熟轉變到成熟狀態。P359
*** 行為理論在確定領導行為類型與成功的績效之間的一致性關系上很不成功。該理論缺乏對影響成功與失敗的情景因素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