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和法學碩士在報考條件、考試科目、考試內容上都是不同的,今天再來看看在培養方式、錄取比例和獎學金等方面還有哪些區別,歡迎閱讀查看。
(一)培養方式的不同
法學碩士分專業采取導師制,每個學生一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教學為輔,其實踐階段時間較法律碩士少了許多。
法律碩士大多數不分專業,采用“雙導師”制或教研組教學制。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但近些年,一些高校在法律碩士教學與培養方式上也開始變通,有些高校已經在研究生一年級開始分導師培養,主要教學老師即校內老師,校外導師僅僅在二年級做實踐階段的課程指導。還有些高校,已經將法律碩士分方向培養,通常在研究生二年級開始進行。另外,法律碩士(法學)在某些高校已等同于法學碩士培養。
(二)錄取比例的不同
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按每個高校的報考程度不同而區分,一般在5:1-10:1之間徘徊,個別學校個別專業可能在12:1以上。法律碩士由于引進于英美國家,屬于國內考研熱門專業,加上有權招收全日制法律碩士的院校主要是國家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通常起步比例在15:1,更有甚者在20:1的比例。當然,這其中有一樣特殊情況,即法律碩士(法學)的報錄比,因其僅僅限于法學專業報考,大部分高校報考人數過少,近些年大量出現調劑情況。其報錄比常在2:1,甚至更高。
(三)學費與獎學金比例不同
自2013年起,我國各大學將逐步進行獎學金改革,即逐步取消公費讀研,改成自費讀書,然后依據學生入學成績進行獎學金評定。通常情況下,一等獎學金額度為當年學費。法學碩士在此環境下也未曾幸免,但其優勢是大部分高校獎學金為法學碩士設立,甚至個別仍在實行公費(主要為非985、211高校)的高校其照顧對象主要是法學碩士而非法律碩士。法律碩士通常是實行自費的,個別學校也給與其參加評定獎學金的資格,但大多數學校僅僅是在單項獎學金上給與其政策優惠,有些學校甚至沒有任何獎學金。法律碩士的學費一般較高,越是名牌法學高校的法律碩士,因其就業形勢較好,通常學費越高。
(四)未來就業取向不同
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因其培養模式的稍許差異,以及社會認知情況的影響,其畢業生的就業取向也有稍許差異。以法學碩士為例,常見的就業去向,多為繼續深造讀博、教師教學、科研等工作;法律碩士以務實為主,主要畢業生,還是以律師、法務等工作為首選。這也是未來其他專業碩士與學術碩士的發展區分的大勢走向,特別是在碩博化深度發展的未來,學術碩士主要還是以科學研究、高校教師為主要培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