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概況
藥學學科是湖北省重點(特色)學科,從1996年開始與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高校合作招收研究生,目前已聯合培養博、碩士研究生50余人。本學科現有教學科研人員88人,其中享受國務院津貼專家3人,享受省政府專項津貼專家5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2人,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6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人,教授16人,研究生導師35人,有海外留學經歷的教師10人,在校研究生72人。
藥理學、藥物化學是湖北省“楚天學者”設崗學科,現聘有“楚天學者”4人、湖北省百人計劃學者2人、彩虹學者2人、攬月學者特聘教授4人。“藥理學教學團隊”為湖北省高等學校教學團隊。擁有“藥學與基礎化學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與“醫藥研究院”2個教學科研平臺;“糖尿病心腦血管病變實驗室” 是湖北省重點實驗室,“藥物制劑工程中心”是咸寧市工程研究中心。藥學學科主要圍繞重大疾病開展創新藥物研究,對缺血性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發癥和神經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發病機制和防治藥物開展了比較系統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通過多年的積淀,藥學學科在糖尿病及心腦血管藥理學、神經藥理學、天然產物活性成分分析與利用、藥物合成工藝、藥物新劑型及臨床藥學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五年來,本學科共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2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2項、湖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6項,湖北省高等學校優秀中青年科技創新團隊計劃項目4項,科研經費約1500余萬元。公開發表學術論文400余篇,其中SCI收錄100余篇;主編或參編教材30余部。獲省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6項,市科學技術獎多項。依托藥學學科設置的藥學專業已成為國家特色專業、湖北省品牌專業;藥物制劑專業是湖北省戰略性支柱產業人才培養計劃項目支持專業。
二、培養目標
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是培養掌握從事藥學領域的堅實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先進技術方法和現代技術手段,具有創新意識和獨立承擔技術創新或管理工作的能力,面向藥物技術轉化、生產、質量評價與控制、合理使用和監管等藥學職業領域,為藥品生產企業和醫藥衛生機構培養應用型、復合型高層次藥學專門人才。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根據教育部規定,招生單位按照“分列招生計劃、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的原則,2016年我校擬計劃招收50人(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招生專業為藥學碩士(1055),方向包括:臨床藥學、藥物藥效與安全性評價、藥物合成與生產、藥物制劑研究與開發、藥物質量控制研究。(專業目錄見附件)
四、學習形式與年限
凡被我校錄取的2016年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學習方式。按照學校專門制定的全日制藥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計劃培養,在教學實踐基地參加藥學實踐時間要求累計不少于1年,學習年限為3年。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六、錄取辦法
1、報名。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s://yz.chsi.cn)完成網上報名手續?忌鷶y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學位證和畢業證(往屆生)、報名號,于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報時所選擇的報名點校驗報名信息、完成現場確認手續。未按規定時間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的考生,報名無效。
2、考試。初試:時間全國統一確定,地點由報名點確定。政治理論、英語,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組織命題(考試科目及內容詳見湖北科技學院2016年招生專業目錄);復試:復試內容包括:(1)專業課筆試;(2)面試:包括綜合素質、業務能力;(3)英語水平(含聽力和口語)考核三個部分。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還須加試藥學專業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復試時間將在復試通知中告知。
3、調劑。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和程序以初試結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錄取政策為準。屆時,考生可根據我校公布的調劑工作具體要求和程序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4、資格審查與體檢。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參加復試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5、錄取。對于初試和復試成績合格且符合招生條件的考生,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必須在錄取前,分別簽定定向就業合同,否則不發放錄取通知書。擬錄取為非定向碩士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將檔案寄到我校,否則不發放錄取通知書。按教育部規定,錄取后不得更改錄取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