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學是北京市屬高校中唯一的建筑類高等學校,以工為主,工、管、理、法、藝等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北京市屬大學。肇始于1936年的北平市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土木工程科,歷經高工建專、中專和大學三個發展階段。1982年被確定為國家首批學士學位授予高校。1986年獲準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1年被確定為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2012年,獲批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博士學位培養項目,2013年4月獲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北京建筑大學。
學校分為西城和大興兩個校區。截至2014年4月,西城校區占地12.3萬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積20.2萬平方米;大興校區占地50.1萬平方米,一期工程16.4萬平米已竣工啟用,圖書館紙質藏書134.8萬冊。該校設有11個二級學院和3個基礎教學單位,34個本科專業;有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博士點,1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有4個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和6個工程專業學位授權領域。專任教師696名,全日制在校生8562人,其中本科生7283人,碩士研究生1212人,留學生67人 。
2015年本校多個專業擬招收推薦免試研究生,申請人可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中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申請。
一、免試申請條件
1.申請人所在學校必須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碩士推薦免試權的高等院校;
2.申請人須獲得推免生資格。
二、免試申請材料
1.本科在校1-6學期全部課程成績單1份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成績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獎勵證明復印件;
4.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材料中要求同時提交原件及復印件的,先行提交復印件,復試時提交原件查驗。提交復印件須于2014年10月8日前將相關申請材料寄(送)至我校接收推免生專業所在招生學院(聯系方式附后)。
三、免試申請程序
1.申請人登陸“服務系統”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申請,并在規定時間將申請材料寄(送)至我校相關招生學院;
2.招生學院對申請人的資格進行初審,通知符合條件者復試、體檢時間及復試內容和要求;
3.復試、體檢時間擬定于2014年10月中旬左右,具體時間以最終公布為準;
4.招生學院根據復試情況提出擬接收名單,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本校網上公示無異議的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預錄取通知;
5.取得我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錄取資格的申請人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確認,未及時確認的申請人不能被錄取,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推免生錄取及入學資格審查
1.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規定時間對初步錄取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經全國招生工作聯合檢查通過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2.被我校招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次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生入學統考。如在2015年7月前不能按期獲得學士學位或必修課不及格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3.申請者應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