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推免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詳情如下: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權利,維護公平競爭環境,提高招生質量和辦學水平,特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
二、報考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對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具備作為碩士研究生培養的能力和素質。
3、全國重點院校獲得免試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茅。
4、已獲得國家英語六級水平證書(或參加英語六級新題型考試成績達到 425 分以上者)或能證明同等水平的TOEFL成績、或GRE成績等;申請英語專業的,需獲得英語專四或專八證書;申請小語種的需具有大學英語四級水平。
5、申請的專業與本科所學專業應當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一級學科報考。對于跨一級學科報考者,由招生單位(學院、中心)審定是否符合該專業培養要求。
滿足上述條件者,在國家級競賽中獲得較高層次獎勵、在公開刊物已公開發表過論文或有社會實踐經歷且獲得優良評價者優先接收。
三、申請專業及名額
我校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 (MPA)、國際貿易學單獨考試和其他以在職方式攻讀的專業(類別)之外,其他各專業均可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已發布,請登陸我校研究生院主頁查詢)。各專業接收的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的25%,具體視生源情況而定。
四、申請辦法
(一)直接登錄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報名
1、申請人可從9月28日開始登陸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選報,我校網報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5日上午11:30,逾期不候。
2、學院(中心,以下統一簡稱學院)負責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統一發放是否同意復試以及復試安排的通知(擬在10月8日前后發放),得到復試通知者需在24小時內在網上接收復試通知并按規定的時間(擬定10月11日-12日,如有調整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通知)到我校參加復試(隨身攜帶規定的材料或學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不要再另行郵寄)。
3、10月11日,推免生來研招辦報到、體檢和參加統一筆試(外語學院不參加統一筆試,屆時可查看學院復試安排)。統一筆試的具體內容:經濟類、管理類專業為英語50分加數學50分,滿分100分;英語類專業、法學類、公共管理類、政治學類專業等為英語100分。英語專業的考試難度介于專業英語四級和八級之間;其他專業的英語測試難度類似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水平;數學涵蓋微積分、線性代數和概率論。
4、10月12日,各學院組織復試。復試的形式為綜合面試(專業課面試、外語聽說測試、綜合素質測評),滿分為100分,60分及格。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缫患墝W科申請者,可根據所申請學院要求,參加所申請一級學科的專業加試,60分及格,不計入總分中。
5、學校背景、學習成績、科研發表(須是已公開發表的)三項分別進行量化打分,合計統稱為綜合加分,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加分細則。
6、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50%+綜合加分,在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基礎上,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依序錄取。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10個工作日。
7、擬錄取名單上的推免生須在名單公布后的24小時內,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確認接受我校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者將取消擬錄取資格。推免生的最后錄取以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考生和招生單位雙方確認“待錄取”為準,考生不再領取校驗碼、登記表,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二)已參加我校相關學院暑期夏令營活動并已通過招生選拔的學生,在取得推免資格后,請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報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并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環節的網上操作,接收待錄取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29日下午16:00,逾期視作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五、申請者須提供的材料(請按以下次序裝訂成冊,不要將材料分裝在信封內)
1、個人簡歷1份。
2、本科三學年完整正式成績單 1 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或成績復印件1份、或專業英語四級/八級證書復印件1分,或TOEFL成績、或GRE成績等能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1份。
4、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等)和獲獎證書者,請提供復印件。
5、學院(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有效期內的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
注:若申請人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來我校的免試讀研資格,并通報申請人所在學校。
六、錄取通知書發放及入學資格審查
1、錄取通知書于入學當年6月中旬寄發。
2、從2014年開始,所有研究生(包括推免生)都納入收費范圍,實行新的獎助政策。
3、推免生入學時還須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如有以下情況,將取消入學資格:
(1)入學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
(2)受到相關處分的;
(3)患有嚴重疾病隱瞞不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