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不僅是我國規模最大、學科最全、實力最強的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也是國家培養高級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國科學院大學擁有強大的導師隊伍、一流的科研條件和優良的學術氛圍,具有培養研究生的獨特優勢,能為優秀推薦免試生提供追求卓越人生、實現心中夢想的成才環境。
中國科學院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概況和具體要求請參閱《中國科學院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國科學院大學各單位均可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范圍內(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除外)www.med126.com,接收高等學校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部分推免生還可申請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直博生)。有望在高校取得推薦免試外推資格的考生,可從2014年5月下旬開始,同有關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部門聯系推免接收事宜。
接收推薦免試生工作由各研究所、各院系具體組織實施。各單位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推薦免試生接收的領導和組織工作。
推薦免試生獲得學術型外推資格的可以根據接收單位和學生自愿的原則接收為學術型(包括直博生、碩博連讀生)或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獲得專業型外推資格的,只能接收為專業型碩士研究生。
一、申請條件
凡在高等院校可能獲得推薦免試外推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免試攻讀中國科學院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者應具備如下條件:
1.熱愛科學事業,有較好的科研潛力,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誠實守信,學風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學生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定的當年具有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學生在其所在學校獲得當年推薦免試資格,占用母校推薦免試生名額。
4.申請人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學期間專業主干課無重修科目或補考記錄。
5.外語程度良好,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應用能力。
6.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狀況良好。
8.符合相關研究所或院系在上述基礎上根據本單位情況制定的其他具體要求。
二、申請和接收程序
(一)聯系接收單位
預計自己能在所就讀的高等學校取得推薦免試外推資格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或各研究所網頁等途徑查看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了解招生信息,確定自己感興趣的研究所或院系,并主動同相關單位招生部門或導師聯系推免接收事宜。也可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網上報名”→“推免申請系統”選擇相關研究所或院系,提出網上申請。
(二)填寫、提交材料
推薦免試申請者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推薦免試申請系統報名后,應直接向所申請的研究所或院系提交如下材料:
必須提供材料:
1.《中國科學院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申請表可以通過“推免申請系統”報表的途徑打印。
2.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大學本科前三年所修課程成績單(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課程成績單)。
3.個人簡歷及專業學習情況介紹。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相關研究所或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自愿提供的材料:
1.《申請推薦免試攻讀中國科學院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由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推薦,推薦書需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2.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www.med126.com、所獲專利或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3. 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4.大學期間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5.對申請有參考價值的其他材料。
申請者應按規定日期將申請材料直接送或寄到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部門。部分申請材料也可根據研究所或院系的要求在考核后提交。
(三)初審
各研究所或院系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初審通過者,擬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將及時通知申請者參加復試等事宜。
(四)考核和體檢
1.研究所或院系組成考核小組對推薦免試申請者進行考核和體檢,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和外語考核及體檢。
2.考核和體檢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各研究所或院系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通知考生。
3.考核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可筆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的考核可同時進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5.專業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醫,學.全,在.線www.med126.com?己思纫瞬閷W生歷年的學習成績,特別是本科所學專業必修課成績,又要注重對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其他特長等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
6.外語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7.體檢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體檢須在研究所或院系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 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研究所或院系可結合本單位各學科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具體體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