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從事動力工程領域科學研究與開發應用、工程設計與實施、技術攻關與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與應用、工程規劃與管理等方面,緊密聯系能源轉換、傳輸與利用、工藝工程節能和污染物質排放控制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動力工程領域工程碩士應當在本學科內掌握必要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了解本學科相關技術的發展狀況,能夠熟練地閱讀專業外文資料,具有較強的獨立擔負工程技術工作和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包括掌握熱工設備、能源轉換和動力裝置的工作原理及其設計制造和試驗研究的方法和技能,掌握對生產工藝、過程熱工和設備進行檢測與控制的原理及方法,能夠對熱工和環境問題進行理論分析、試驗研究和經濟評價。
二、培養方式
進校不離崗,企業與學校共同培養。
三、學制
2.5-5年。
四、培養要求
1.實行學分制,完成學業應至少修滿28學分;其中學位課至少16學分。
2.實行雙導師制。
3.論文階段由校內導師和校外導師共同指導。
4.該領域當年錄取人數少于10人時,按全日制工程碩士培養方案培養。
五、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的選題應來自于本工程領域實踐,并與本人本職工作聯系緊密。
2.論文內容應注重在解決本工程領域實際問題上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應用價值。
3.論文的工作程序至少應包括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答辯等過程。其中,論文自開題后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少于一年。
4.論文指導實行雙導師制,選題、開題、答辯均需校、企業導師共同參與并簽署書面意見。
5.論文應有2位專家評閱,其中一位是校外專家。
6.答辯委員會由5-7位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企業的專家。
六、學位授予
完成課程學習,學位課修滿16學分,總學分修滿28學分或以上;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工程碩士研究生,符合授予學位條件者,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工程碩士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