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實驗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市中醫藥研究院從事科學研究和高層次教學的重要實驗基地,是我校學科建設和科技創新的重要技術 平臺。
中心接受分管校長全面領導,科研業務接受科研處指導并與相關二級學院、課題組協調;實驗室建設、規范化管理等接受設備處指導。實驗室調整、構建等重大事情報請學校實驗室建設委員會討論提出咨詢意見經學校批準后,由中心主任具體貫徹實施。
中心的總體建設目標是:充分實現人、財、物資源共享,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促進不同學科之間的聯系和合作,形成一支高素質的實驗技術人員隊伍,提升學校整體的教學和科研水平,并逐步使各實驗室達到省部級標準,部分達到國家級實驗室標準。
實驗室主任聘請相關學科的學科帶頭人和年輕的學術骨干兼任。協助大學人事部門制定中心內部人員的崗位職責和聘任、考核獎懲制度。努力建立一支技術熟練、結構合理、具有較高專業技術素質、熱心為科研服務的隊伍。中心下屬1個行政辦公室,13個實驗室。
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務:
1.實驗室建設和管理:根據學校學科發展的總體要求以及中管局科研三級實驗室管理規范推進實驗室建設和加強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制定實驗室各項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建立相應的實驗技術和儀器設備的SOP,開展有計劃的實驗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做好儀器設備、實驗實施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實驗研究工作的正常運行。
2. 技術服務:實現儀器設備、實驗設施、實驗方法和實驗技術人員的資源共享,為學科建設以及各級科研課題提供高質量的技術服務。
3. 課題實施:中心將按照"研究課題進出科技實驗中心辦法"有序安排課題組進入中心從事實驗研究。為學校各級縱向、橫向課題、預初實驗的研究提供基本的實驗設施、設備、實驗技術人員以及各類技術服務。有條件的實驗室,在保證教學和科學研究需要的前提下,應積極開展社會服務和技術開發,并嚴格執行學校的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
4. 研究工作:鼓勵各實驗室開展與本專業相關方法學的研究課題;鼓勵研究人員積極申請課題,逐漸形成每個室明確、穩定的研究方向。堅持實事求是的嚴謹科學作風,杜絕假數據、假報告,建立嚴格的質量監督機制。
5. 教學工作:為了滿足教學工作的需要,接受研究生理論課或實驗課的教學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