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生提前攻讀博士學位的通知》和上海財經大學《實行碩士生與博士生階段連讀的暫行辦法》的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培養目標:為提高金融學院博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強化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力爭使我院的博士生水平接近發達一流大學的博士生水平,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碩士生與博士生階段連讀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博連讀研究生)的選拔。
碩士研究生入學一學期后,根據自愿原則,在第一學期的期末,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院考核小組審查同意后,參加由經濟學院組織的統一選拔考試。
選拔合格的同學從第二學期開始進入碩博連讀的碩士階段學習。
碩博連讀階段的培養計劃按碩博連讀教學計劃執行。
第三條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方案
碩博連讀生的學制為五年(包括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一學期)。培養過程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以課程學習為主,時間為二年(包括碩士研究生入學后的第一學期), 完成碩士學位課程,碩士生課程學分不得低于30學分。
進入“碩博連讀”階段學習的學生的主要基礎課程是持續的高級微觀經濟學系列Ⅱ-Ⅲ、高級宏觀經濟學系列Ⅰ-Ⅲ及高級計量經濟學系列Ⅱ-Ⅲ。再加上相關的專業課程。“碩博連讀”的基礎課程教學任務主要由經濟學院承擔。
第一階段的學習完成后,“碩博連讀”培養對象必須參加于第三學期末舉行的博士資格考試。博士資格考試內容為:高級微觀經濟學Ⅰ-Ⅲ、高級宏觀經濟學Ⅰ- Ⅱ、高級計量經濟學Ⅰ-Ⅲ的全部課程內容。通過“碩博連讀”培養對象博士資格考試的碩士研究生成為博士生候選人,最終進入“碩博連讀”的博士階段的專業課程的學習。
未能通過“博士資格考試”的學生轉為碩士生,其在第4學期必須同時修讀2-3門專業學位課程并撰寫碩士論文。
未能通過“博士資格考試”轉為碩士生的學生,必須完成碩士學位所要求的課程,完成碩士論文答辯后,可獲得碩士學位。
通過博士資格考試的學生開始進入第二階段博士學習階段。
根據學生與導師雙向選擇的原則確定博士生導師。
第二個階段以專業課程學習、科學研究和撰寫論文為主,時間為3年半,其中前1年半學習高級宏觀經濟學Ⅲ和其他專業課程,博士生課程學分不得低于20分,后2年為博士論文撰寫與答辯階段。
具體課程計劃參見院、校制定的有關規定,各學期的課程安排可以作相應調整。
院系應成立碩博連讀研究生導師指導小組。導師指導小組的成員應該為博士生導師或教授及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可以跨系、跨學科組成。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學位申請以及科研成果考核均與博士研究生相同。
第四條 進入博士研究生和退出碩博連讀的規定
凡參加經濟學院組織的碩博連讀選拔考試者經學院審定批準,便成為碩博連讀研究生,由校研究生部正式發出碩博連讀研究生確認通知書。
進入碩博連讀第一階段的學生,原則上必須完成第一階段的學習。凡未能通過博士資格考試,則退出碩博連讀。按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繼續完成碩士階段的學習任務,并撰寫碩士畢業論文。論文答辯、學位申請以及科研成果考核均與碩士研究生相同。
在進行博士資格考試之前,如研究生本人提出退出碩博連讀,參照上海財經大學碩博連讀規定辦理。
院系建立碩博連讀研究生的評價機制,判斷學生是否通過博士資格考試。院系建立由博士生導師和相關專家組成的碩博連讀研究生考核委員會,負責對碩博連讀學生的博士資格考試進行考核評價。參加考核的該碩士生的導師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是不能參加自己學生的最終評定。
第五條 關于導師的選擇
進入碩博連讀程序后,即在第4個學期開學后的兩個月,通過雙向選擇的方法確定其博士生導師。
進入碩博連讀研究生,未通過碩博連讀博士資格考試者或自動退出者,則按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完成碩士階段的學習任務。
第六條 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為金融學院教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