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變化的說明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請考生注意:
一、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27次會議通過了《專業學位教育發展總體方案》,確定了“到2015年,積極發展碩士層次專業學位教育,實現碩士研究生教育從以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向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戰略性轉變”的發展目標;批準新增19個專業學位。
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新增稅務碩士、資產評估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國際商務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等6個專業學位,共有11個專業領域對外招生。
二、初試科目一般分四個單元:第一單元:思想政治理論;第二單元:外國語;第三單元(業務課一);第四單元(業務課二)。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設置辦法基本與2010年相同。除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各科目試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學科門類考試科目均設置四個單元(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各科目試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總分為500分。
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設置總體上按照與學術型專業研究生招生“科目對應、分值相等、內容區別”的原則進行設置,一般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共四個單元(部分專業學位設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共三個單元;部分管理類碩士設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兩個單元)。入學考試初試科目總分一般為500分,其中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初試科目總分為300分。
三、我校新增專業學位研究生初試科目設置與試題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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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單元(思想政治理論):與學術型專業相同,使用全國統考思想政治理論試題;
第二單元(外國語):選用全國統考英語二試題;
第三單元(業務課一):使用全國統考數學三試題;
第四單元(業務課二):根據相關教指委制訂的考試大綱或提出的指導性意見,由我校自行命制。
四、我校初試科目803“經濟學”、812“金融學基礎”的考試大綱有所調整,821“高等代數”替換了原考試科目“代數與方程”,具體內容請參見我校2011年碩士招生簡章。
五、我校部分院系改革措施
1.經濟學院招生培養改革措施:
1)自 2011 年起碩博連讀項目與數量經濟學專業金融計量經濟學研究方向將分別招生。碩博連讀項目定位于培養學術研究型人才,涵蓋經濟學院所有專業;數量經濟學專業金融計量經濟學研究方向定位于培養應用型金融計量人才。
2)碩博連讀項目按“經濟學”門類進行初試報名,初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再填報專業志愿,分專業進行復試和錄取。其中西方經濟學、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勞動經濟學和數量經濟學四專業復試統一進行。
3)碩博連讀項目第一學年結束后進行資格考試,如未通過資格考試,則按所在專業碩士培養方案完成學業,可申請碩士學位畢業;通過資格考試者轉入博士階段學習。
4)選考“實變函數與數理統計”科目的同學錄取后須參加經濟學院舉辦的暑期學校,接受經濟學課程學習,免收學費。
2.金融學院招生培養改革措施:
1)2011年金融學專業分碩博連讀項目碩士與普通碩士分別招生。碩博連讀項目定位于培養學術研究型人才;普通碩士定位于培養面向市場的應用型人才。A 組科目僅針對招收碩博連讀項目,B組科目招收普通碩士。
2)碩博連讀項目第一學年結束時進行資格考試,通過資格考試者轉入博士階段學習;如未通過資格考試,則按所在專業碩士培養方案完成學業,可申請碩士學位畢業。
3)若普通碩士在入學后希望轉入碩博連讀項目,也可提出申請并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可以參加第一學年末的博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者可轉入碩博連讀項目的博士階段。
4)金融碩士、保險碩士等專業碩士定位于培養面向市場的應用型人才。
3.統計與管理學院招生培養改革措施:
1)2011年統計學專業分碩博連讀項目碩士與普通碩士,實行統一招生,入學后根據學生意愿和入學考試成績進行分類,碩博連讀項目定位于培養學術研究型人才;普通碩士定位于培養面向市場的應用型人才。
2)碩博連讀項目第一學年結束后進行資格考試,如未通過資格考試,則按所在專業碩士培養方案完成學業,可申請碩士學位畢業;通過資格考試者轉入博士階段學習。
3)應用統計專業碩士目標是培養具有良好的統計基礎,系統掌握數據采集、處理、分析和開發的知識與技能,具有熟練應用計算機分析數據的能力,在國家機關、黨群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科研教學部門從事調查咨詢、數據分析、決策支持和信息管理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