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是一所以文科見長并具教師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藝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上海市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上海師范大學關于評選2017年度校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的通知,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評選范圍
在本科、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中的教學改革、教學建設、教學管理等方面,經過實踐檢驗,對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培養目標、建設特色學科等產生明顯成效的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和成果。
二、成果內容
教學成果內容包括:反映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途徑和規律方面的成果;反映實踐教學改革與創新的成果,以及教育教學管理模式與機制改革的成果。具體如下:
1.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途徑和規律。包括: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分類培養課程體系、專業優化建設、特色教材建設、創新教學方法和教育技術以及國際交流和中外合作辦學等方面具有創新性和推廣價值的成果。
2.實踐教學的改革與創新。包括:產學研合作、校企合作教育培養創新型應用人才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系,實驗教學內容和體系、實驗室管理模式,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等方面的成果。
3.育人為先的教育教學管理模式與機制。在組織教學工作方面,推動教學及教學管理改革,加強教學基本建設,促進優質教學資源共享;在開展質量保證與監控工作方面,建立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制;在校園文化、學風建設、學生工作等方面,實現管理現代化。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1.申報的教學成果符合教育規律和學校辦學方向,具有獨創性、新穎性、實用性,對提高教學質量有較大意義,在校內外有示范作用和推廣價值。
2.教學成果項目經過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從正式實施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并經教學實踐證明效果優良。
3.有項目成果的科學總結,或在校級及以上刊物發表的相關教學研究論文,或已編寫出版教材等。
4.對于已獲得過教學成果獎的項目:15年已經獲得校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的項目必須補充新成果再次填報,作為申報市級教學成果獎準備的工作檢查。其它已獲得校級以上教學成果獎的項目,若在內容基本相同而沒有重要創新的情況下不得重復申報。
5.項目第一完成人(負責人)必須是我校正式在編教師(以人事處信息核準),原則上具有正高級職稱。負責人及主要完成人必須承擔與項目實施有關的教學工作,教學管理干部、實驗指導教師必須在相應崗位上工作。
6.項目主要完成人,應當是項目的直接參與者并做出主要貢獻,取得實際效果。特等獎和一等獎的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10人,二等獎的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5人。每個申報項目的完成人根據對該成果的貢獻大小進行排序。
7. 項目第一完成單位必須是我校所屬單位。鼓勵與外校、外單位聯合申報,本校各學院、二級單位間也可以聯合申報。
四、評選程序及方式
1.成果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學院(單位)提交申請和支撐材料,申請者所在學院(單位)成立教學成果獎評審專家小組進行審核、評選,并在學院(單位)內進行公示。學院(單位)根據評選結果按推薦等第排序向教務處推薦申報。
2.學校成立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邀請相關學科、專業領域的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學校教學管理部門負責全校申報成果的資格審核。
3.教學成果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專家將按照成果的影響力和成果水平投票確定校級教學成果獎的獲獎項目及等第。
4.校級教學成果獎的獲獎項目及等第經校長辦公會議批準后,上網公示。
5.通過評審的校級教學成果獎,實行爭議期制度,爭議期為一周。凡是有爭議的項目,在爭議沒有解決前,不列入獲獎范圍。
五、獲獎等第及標準
上海師范大學2017年度校級教學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若干項。評獎堅持求精求質、寧缺勿濫的原則,各級獎項要求達到的標準如下:
成果屬于全國首創,在國內有重大影響,在教育教學理論上有創新,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實現重大突破,取得特別重大人才培養效益,可獲得校級特等獎;
成果達到上海市先進水平,在教育教學理論和實踐方面有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養效益的,可獲得校級一等獎;
成果在上海市本專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取得較大突破,取得較大人才培養效益的,可獲得校級二等獎。
成果在上海市本專業領域內有一定影響,對專業人才培養改革起到一定推動作用,并具有一定人才培養效益的,可獲得校級三等獎。
如屬同等水平,長期從事公共課、基礎課教學工作的教師所取得的相關成果可優先獲獎。
對于已獲得過教學成果獎的項目:如果本屆獲獎等第沒有提升,則不予獎勵。
六、申報材料
1.申報校級教學成果獎,須填寫《上海師范大學教學成果獎申請書》。紙張用A4紙,豎裝,一式三份,要求同時上交電子稿,并提交反映該成果的自我總結(一式三份)。
2.申報者在提交申請書的同時,還必須提交能夠反映該成果的證明材料(如鑒定、方案、論文、著作、教材等,如成果中包含著作或者教材的,還須提交樣書兩本)。
3.所報各項材料均要用牛皮檔案袋裝好,每袋一套該成果的全部申請材料,并將《申請書》封面(復印件)和袋內材料明細表分別貼于袋的兩面。
4. 申報材料和匯總表格可以在學校主頁或教務處網頁的下載中心下載。
七、申報時間
各學院(單位)務必將評選出的教學成果所有相關材料于2月24日周五下班前提交到教務處206室,逾期將不予受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紀昌和、蔣成香 聯系電話:64322657
Email:jxyjk@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