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錄取原則
(一)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復試錄取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復試錄取組織工作
(一)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二)復試錄取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察處監督。
(三)各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由院長任組長,負責本學院各專業碩士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工作小組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查備案。
(四)研究生院統一安排復試錄取工作,并具體組織考生的體檢、專業課筆試以及政審等工作;各有關學院負責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三、復試內容和方法
(一)復試基本要求
1.根據教育部關于碩士生復試錄取的相關要求,以及招生計劃和我校實際情況確定《山東財經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復試分數線》。
2.凡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成績符合《山東財經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1.2左右的比例復試,MBA、MPA、會計專碩、審計專碩按1:1.5左右的比例復試。
(二)復試內容
1.專業課筆試:各專業考試內容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其中,MBA、MPA筆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會計專碩、審計專碩筆試科目為“專業課和思想政治理論”。“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范圍參考國家統考政治理論考試大綱。
考試時間為3小時,MBA、MPA筆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試卷滿分100分,其他專業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中,會計專碩、審計專碩專業課試卷含20分思想政治理論試題)。
2.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英語聽力不再單獨組織考試):MPA面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英語口試、聽力占50分;其他各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50分,其中英語口試、聽力占50分。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查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專業基礎知識水平、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潛質、思想品質等綜合素養,具體內容、要求及評分標準由各學院確定,并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考試科目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6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采用筆試方式,時間為每門2小時,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4.為更好地了解考生的心理健康狀況,學校將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心理測試,測試工作由各學院組織實施。心理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作為錄取工作的重要參考,不參加心理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綜合成績計分權重
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一志愿考生
(1)MBA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60% +(專業課筆試成績/2+綜合面試成績)/2×40%
(2)MPA、會計專碩、審計專碩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3×60% +(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3×40%
(3)其它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 +(專業課筆試成績+ 綜合面試成績)/3×40%
2.校外調劑考生
(1)外國語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總成績/5×60% +(專業課筆試成績+ 綜合面試成績)/3×40%
(2)其它各專業
綜合成績=初試統考科目總成績/3.5×60% +(專業課筆試成績+ 綜合面試成績)/3×40%
(五)綜合成績排序
1.按綜合成績高低排序,含調劑考生復試的專業,一志愿考生優先進行排序。
2.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初試成績高低排序,初試成績相同的,按英語成績高低排序。
3.MPA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排序,其他專業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予排序;專業課筆試成績低于本學科專業“初試成績單科國家線”的,不予排序;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成績均以100分計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
四、調劑
(一)調劑學院
今年我校以下學院的部分專業需要調劑考生:
經濟學院、財政稅務學院、保險學院、國際經貿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統計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公共外語教學部、數學與數量經濟學院,具體專業及調劑計劃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查詢或咨詢相關學院。
(二)調劑原則
1.需要調劑考生的學院,優先考慮校內調劑,校內調劑生源仍不足的,才考慮校外調劑。
2.符合校內調劑資格的考生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選報校內相關專業。
(三)調劑基本要求
1.調劑考生調入專業必須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專業代碼前兩位必須相同)。
2.統考科目未考數學的專業不能調入考數學的專業(396經濟類聯考除外)。
3.統考英語、數學的專業可由高向低調劑,不能逆向調劑,如統考英語一的專業可以向統考英語二的專業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4.學術學位可向專業學位調劑,反之不能調劑。
(四)考生調劑程序
校內調劑由原報考學院具體安排有關事項,并由研究生院統一進行調劑。
調劑程序如下:
1.考生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調劑申請,研究生院將考生信息提供給各相關學院。
2.學院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加入復試備選庫,研究生院審查后,通過調劑系統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須在24小時內接受復試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
4.學院組織復試將復試結果提交給研究生院,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在我校發放待錄取通知的48小時內,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同意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5.所有擬錄取調劑考生由研究生院統一辦理調劑手續。
五、錄取
(一)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將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報教育部批準后再正式公布。
(二)學校在開學一周內將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1.應屆本科畢業生未獲得本科畢業證者;
2.在政治和業務上不符合碩士生入學條件者;
3.無論何時查實的弄虛作假者。
六、政審
我校將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人事檔案及考生所在單位的政審意見進行審核。政審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及學習狀況、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政審要求的考生,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
七、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進行體檢,體檢由山東財經大學校醫院負責。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具體時間見“復試時間安排”。
八、工作紀律
(一)所有參加復試的工作人員均要進行紀律培訓,復試工作人員在復試錄取工作中應嚴格執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及我校有關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的行為。
(二)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
(三)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督查工作小組和學校紀委將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檢查與監督。
九、復試時間安排
(一)MBA、MPA復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內 容 | 地點 |
3月19-20日 | MBA、MPA報 到 | 舜耕校區,具體地點詳見學院復試通知 |
3月20日 8:30—11:30 | MBA、MPA政治理論筆試 | 報到時另行通知 |
3月20日 下午 | MBA、MPA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 | 由報考學院安排 |
3月21日 上午7:30 | MBA、MPA體檢(空腹) | 舜耕校區校醫院 |
(二)其他專業復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內 容 | 地點 |
3月19日 8:00—11:30 | 各專業報到 |
燕山校區:2號樓105 舜耕校區:研究生樓104 |
3月19日 14:00—17:00 | 各專業的專業課筆試 | 報到時另行通知 |
3月20日 8:30開始 | 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聽力)、心理測試 | 由報考學院安排 |
3月21日 上午7:30 | 體檢(空腹) |
學院所在校區 的校醫院 |
3月21日14:00—17:00 |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 由報考學院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