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內容
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財政支持的全國項目計劃在全國選派17500名左右西部計劃志愿者(我省選派指標另行通知)。并參照全國項目要求繼續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
2014年西部計劃全國項目共實施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基層社會管理、服務新疆、服務西藏等7個專項。適當調整實施區域和服務專項的實施規模,鞏固服務新疆項目各項成果,加大服務西藏項目派遣力度。
二、實施步驟
(一)招募選拔
1. 報名時間和報名方式
2014年4月21日至5月29日,高校畢業生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官方網站(https://xibu.youth.cn/)如實填寫報名表并選擇三個意向服務省,下載打印后,經輔導員簽字,于5月29日之前交到學校項目辦(電教2114李老師處)審核備案。收取報名表時,各高校應做好報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報名結束前將情況主動與省項目辦做好溝通,以利于指標分配工作的順利開展。
2. 選拔方式
各高校項目辦組織開展報名學生的情況審核、測試等工作,做好入選志愿者集中體檢及公示等工作,保質保量完成招募任務。
(二)集中培訓及上崗
1. 集中派遣培訓
7月21日至31日,為集中報到培訓時間,志愿者攜《確認通知書》、畢業證和本人身份證件,由省項目辦集中組織到服務省培訓地報到并參加由服務省項目辦統一組織的培訓。
2. 志愿者補招、信息確認和崗位調換
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錄西部計劃信息系統,填寫確認服務崗位、服務地聯系方式、發放補助個人銀行卡號等有關服務信息。
三、政策組織保障
1. 政策保障
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為1—3年,服務協議一年一簽。志愿者相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依實際服務年限計算服務期,并在服務證書和服務鑒定表中體現。
201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按照《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等文件有關精神享受相關政策。
有關報考研究生和報考公務員等相關政策以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為準。一是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二是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愿者優惠政策必須保持一致。
2. 組織保障
加強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高校項目辦應完善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全國、省項目辦今年繼續對服務縣、高校項目辦進行年度考核。團省委和省項目辦將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項目辦和優秀志愿者進行表彰。
四、經費保障
1. 志愿者補貼
志愿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同時,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發放兩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費用
相關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一投保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綜合保障險。保費每人350元人民幣。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住院醫療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疾病門診責任,保額1萬元。
3.志愿者體檢費
由中央財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務西藏專項人均500元)的標準給予支持。全國項目辦在志愿者到崗后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撥付給招募省項目辦,在全國項目辦撥款后,省項目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給各高校項目辦。
五、地方項目
山東省實施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是西部計劃的地方項目,為共青團組織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牽頭承辦,并按照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運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的志愿服務項目,享受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