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工程博士教育的培養目標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層次領軍人才。學位獲得者應具有相關工程技術領域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解決復雜工程技術問題、進行工程技術創新以及規劃和組織實施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能力,在推動產業發展和工程技術進步方面能做出創造性成果。
二、報考條件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招生主要面向國家重點行業、國家重大工程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行業中的技術骨干。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職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
2.一般應已獲得碩士學位,并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具備成為工程技術領域領軍人才的潛質;
3.主持或作為主要研究人員承擔過或正在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取得顯著工程應用成果,并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認知度;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標準;
5.報考人員在滿足上述條件后,還須滿足我校各招生學院的相關要求。
三、招生領域及規模
1.其中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擬招收3人,機械工程學院擬招收3人。
2.生物與醫藥:擬招收4名。
全部在藥學院招生。
3.各招生領域具體情況參見相關學院招生專業目錄。
四、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碩士生課程成績單原件;
4.所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及其他課題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所獲科研獎勵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專利、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復印件;
7.外語水平成績證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績)原件及復印件;
8.兩封推薦信(含單位推薦信、業界權威專家推薦信);
9.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和目錄;
10.擬攻讀工程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書(一般應結合本人承擔的重大科技專項項目擬定)。
五、申請及考核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將申請材料送交至招生學院,由招生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審核辦法見《山東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方案(試行)》相關要求。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由招生學院組織的考核?己瞬捎霉P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考核內容和考核時間考生可與招生學院聯系或在各招生學院網站查詢。
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和復試費。
六、錄取
1.招生學院將考核合格、建議錄取的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小組審批,經教育部錄取檢查合格后,予以錄取。
2.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錄取研究生須與學校、定向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人事檔案關系等;個人工資、福利待遇、醫療費用等均由考生定向就業的單位承擔。
3.錄取為工程博士的人員須按要求交納培養費。
七、培養與學位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實質性地參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研究,學位論文要反映研究生在讀期間結合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研究的貢獻及創造性成果。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行校企聯合培養方式,山東大學將與合作單位在培養方案制定、課程教學和實踐訓練、學位論文寫作等方面進行全面合作,實行多學科交叉培養,并從學校和企業高標準選聘導師,組建導師團隊進行聯合指導。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期滿、修滿培養方案規定學分、成績合格,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后,可申請由山東大學組織的論文答辯。通過論文答辯,符合學校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予標準及要求,并經過山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可授予工程博士專業學位。
八、學制
工程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制為四年。
九、違規處理
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其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并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違規或作弊的有關情況將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并記入考生人事檔案。
十、聯系方式
1.山東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中心校區明德樓B321房間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8364334
傳真:(0531)88361181
2.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0531-88392915,聯系人:霍老師
機械工程學院:0531-88392118,聯系人:苑老師、沈老師
藥學院:0531-88382018,聯系人: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