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掌握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利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培養有堅實的法學基礎理論、通曉主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法律實踐經驗,具備較高文化素養和一定的中、外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的法學專門人才。
二、專業特色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法治社會建設進程中,國家需要大批法律人才。該專業要求學生通曉中國主要法律制度,熟悉對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制度、慣例及條約,成為具有較強實際運用能力和外語水平的通專結合的專業人才;法學專業重視教育創新,突出“涉農法”特色,能夠適應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主要課程
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勞動和社會保障法、法理學、中國法制史、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民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私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商事仲裁法學等。
四、畢業去向
就業領域: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
從業崗位:律師、法官、檢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司法助理員)、企業的法律顧問、國家機關公務員、教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