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考研調劑復試已經進行得如火如荼了,你們有為下一步做好了打算嗎?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寧波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日程安排,詳情如下:
附件22016年寧波大學碩士招考復試工作日程安排 | |||||
序號 | 工作內容 | 學院 | 研究生院 | 完成日期 | 備注(須強調事項) |
1 | 調劑準備工作 | 接受調劑考生咨詢和預調劑 | 發布調劑說明,開通本校預調劑平臺,接受有意向考生提交調劑信息 | 2月13日分數公布后 | 及時更新研招網信息,給各二級學院授予權限 |
2 | 初步確定各二級學位點的招生計劃 | 根據研究生院下達學院的招生計劃,經討論后,報送各二級學位點和專業學位點招生計劃 | 把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的各學院碩士招生計劃數告知各學院 | 3.8-11 | |
3 | 正式啟動調劑工作 | 按1:1.2比例確定復試名單及調劑名額并聯絡考生 | 公布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名單 | 3.14-15 | 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必須在中國研招網的調劑系統提交相關信息 |
4 | 召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 組織召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2016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 3.15 | 會后將審議通過的復試錄取作方案上報省考試院 | |
5 | 省級招生錄取工作會議 | 參加省考試院會議 | 3.16 | 會后及時向領導匯報會議精神 | |
6 | 開展調劑工作 | 及時公布參加復試的調劑生名單,網上和電話方式給調劑復試考生發復試通知,及時監控復試考生接受復試通知情況 | 匯總、審核各學院參加復試的調劑生名單;監控各學院的復試通知發放、確認及考生接收情況 | 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3.18)后 | 復試開始前必須有足夠數量的調劑考生網上確認復試通知 |
7 | 制定并公布復試具體實施方案 | 制定并上報詳細的復試方案,保證相關考生都能了解詳情;經研究生院審定后及時公布 |
審核、公布各學院日程安排 及時給予鏈接公布學院的復試方案 |
3.19-3.23 | 學院需上交材料:復試實施具體方案(須含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復試小組名單、復試內容、分數計算及排序辦法、日程安排、復試考生名單等內容)。復試方案出來后立即發給研究生院,審核沒有問題后請掛到學院網站,研究生院網站也將進行鏈接 |
8 | 聯系落實體檢事項 | 體檢時間:3月22日-25日上午半天(個別學院如有特殊情況,可經研究生院與校醫院協商后定)落實具體體檢時段,統一收取體檢費60元/人 | 聯系落實體檢事項 | 3.15日前 | 請各學院選好時間段后及時告知研究生院,以便統一安排 |
9 | 復試階段命題人員名單匯總、簽訂保密責任書 | 上報名單 | 匯總、審核 | 3.27前 | 用于命題費發放 |
10 | 公布具體復試名單 | 通知考生參加復試、上報最終復試名單(含一志愿) | 網上公布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名單及相關事項,如資格審查要求等 | 3.19開始 | |
11 | 復試階段命題 | 專業課筆試卷、加試卷的命題、保管 | 在部門網站的招生工作文檔下載欄中提供樣卷 | 3.25日前 | 學院必須配備保密的基本設備;與命題教師簽訂保密責任書 |
12 | 檢查復試工作各環節的準備情況 | 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巡查小組 | 復試前 | 及時做好檢查記錄 | |
13 | 復試考生的思政函調及審查 | 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函索思想品德鑒定情況 | 在部門網站的招生工作文檔下載欄中提供樣張 | 復試開始前 | 其密封件可由考生本人在復試報到時直接上交 |
14 | 開展復試工作 | 確定的復試人數達到1:1.2以上即可開展復試 | 審定各學院復試名單 | 3.20日始 | |
15 | 考生報到、住宿 | 接待;考生資格審查;分發學院復試日程安排;分發并填寫體檢表的相關信息;簽訂復試承諾書 | 協調;組織 | 學院自定 | (1)考生報到地點安排請閱讀復試通知書中相關內容(2)可供住宿選擇:寧大賓館,研招復試考生享受238元、308元和390元不等(標房含早餐),需提前致電:0574-86662202預約,享受此協議價。 |
16 | 考生資格審查 | 資格審查在學院考生報到時完成,嚴格考生資格審查:(1)驗證:學生證原件(應屆生出示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并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證書待入學后審核)、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身份證原件;(2)留存件:身份證復印件、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或蓋紅章的復印件,須是所在學校(學院)教務部門或檔案所在部門加蓋公章)、畢業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外學歷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認證報告》;(3)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還需上交定向就業單位出具的意向書;“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服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 |||
17 | 專業課筆試、同等學力加試 | 具體安排,監考 | 以校級巡考小組成員為主組織和安排巡考 | 3.31前 | 各學院可在該時間段內安排各項考核工作,原則上須按學院公布的復試具體實施方案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各項考核工作 |
18 | 評閱卷、成績登錄 | 具體安排,輸入相關信息表;記入復試記錄表 | |||
19 | 專業筆試及面試、思政面試、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 全面組織安排 | |||
20 | 體檢 | (1)學院領取或自行下載打印空白體檢表,報到時讓考生完成填寫相關信息項(包括照片)后分專業以學院為單位,將體檢表、體檢費送校醫院體檢處,體檢費60元/人(2)提醒考生查看體檢注意事項及體檢標準,督促、組織考生按指定的時間前去體檢,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等待 | 協調,統籌 | 復試期間 | (1)考生體檢注意事項請閱讀復試通知中相關內容(3)具體安排及注意事項詳見復試通知之相關附件(4)體檢結果領取時間由校醫院通知各學院 |
21 | 公布復試結果 | (1)將蓋章的調檔函交由考生,告知確定擬錄取后函調人事檔案(僅限非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2)復試結果在學院網站公布 | 及時鏈接公布學院的復試結果 | 復試一結束 | 各學院復試結果發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網站也將進行鏈接公布 |
22 | 發擬錄取通知 | 研招網上發布擬錄取通知,監控、催促考生在研招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2)招生計劃調整說明,考生放棄待錄取書面說明,統考科目低調高情況說明等若有發生需及時報送。 | 動態監控各學院擬錄取通知發放、確認情況 | 復試一結束 | |
23 | 確定并上傳一志愿擬錄取名單 | 學院上報一志愿擬錄取名單 | 審核名單并將一志愿擬錄取庫上傳研招網調劑系統 | 一志愿擬錄取名單審核確定后 | 保證一志愿擬錄取生源不流失 |
24 | 檢查招生計劃完成情況 | 未完成學院繼續聯系調劑生 | 發布更新調劑信息,準備二次復試 | 3.31前 | |
25 |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院組織二次復試 | 具體工作程序同前次復試 | 具體工作程序同前次復試 | 4.8前 | |
26 | 根據復試實際生源情況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 學院報送增加招生計劃申請;及時將剩余招生計劃數歸還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匯總相關學院招生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和申請,把盈余招生計劃的分配方案提交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實施 | 4.9日前 | |
27 | 維護擬錄取考生信息 | 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統中維護所有擬錄取考生信息;將研招網上擬錄取調劑考生信息動態導入管理系統;(1)在系統中維護的信息:復試教師組成信息庫;所有復試考生信息維護(含擬錄取考生信息維護,標記出擬錄取者;推免生信息維護); | 審核檢查各學院維護情況 | 4.10前 | |
28 | 整理、匯總各類成績、面試記錄材料 | (1)整理、匯總復試記錄表并交研究生院(2)妥善保存,至少保留至畢業 | 匯總、審查復試記錄表,填全相關信息后交還各學院 | 4.13前 | |
29 | 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 通知相關考生按時簽訂協議書 | 網上公布相關考生名單,告知簽訂時間、辦法等 | 4.13前 | 相關考生自行下載填寫空白協議書,按一式三份填寫,學院匯總上交協議書,研究生院簽字蓋章后返回學院 |
30 | 考生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 審核確認保留入學資格名單并在擬錄取庫中明確 | 4.17前 | ||
31 | 公示擬錄取名單 | 根據復試錄取進度,分批及時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 | 審核擬錄取名單,根據進度,分批及時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 | 4月下旬 | 所有復試調劑工作結束后,最后以錄取檢查通過的為準 |
32 | 擬錄取庫經錄取檢查并上報 | 配合研招辦提供相關考生的佐證材料 | 根據錄取檢查校驗提示擬定情況說明,連同佐證材料一起寄送省考試院 | 4月下旬前 | 如有問題,與學院溝通解決 |
33 | 錄取后續材料報送 | 擬錄取名單審核表,復試命題小組名單及保密責任書,招生工作總結 | 4月底前 | ||
34 | 上報省招辦擬錄取名單 | 上報數據庫和紙質名單 | 5月中旬 | ||
35 | 擬錄取考生修改確認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 | 敦促擬錄取考生完成此項工作 | 將研招網的擬錄取庫導入校內招生系統后,掛網通知考生修改確認聯系方式 | 5月中旬 | 確保錄取通知書能準確送達考生 |
36 | 發錄取通知書 | 接收擬錄取考生人事檔案 | 制作、發放錄取通知書等材料 | 6月中上旬 | 入學報到前必須獲得非定向就業類別考生的人事檔案,開學后根據接收情況核實檔案是否到齊。 |
寧波大學簡介
寧波大學是一所在改革開放中創立并崛起的新興地方綜合性大學,屬于教育部浙江省共建重點大學,當前已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1985年10月29日,占地1283畝的寧波大學奠基典禮隆重舉行。由世界船王包玉剛先生捐資創立,鄧小平同志親自題寫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大學等對口援建,高起點地開始辦學歷程。[1]1996年,原寧波大學、寧波師范學院和浙江水產學院三校合并,組建新的寧波大學。2000年后,寧波海洋學校、寧波林業學校、寧波師范學校等陸續并入。學校于1992年被列為全國高校招生第一批錄取院校,1995年首批通過原國家教委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價,2000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列為省重點建設大學(其中另外2所為浙江師范大學和浙江工業大學),2012年10月8日被確定為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院校,實現了學校發展歷史的重大跨越和轉折,具有里程碑意義。[2]
2003年接受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獲得優秀等級,2005年碩士點突破50個,科研經費突破1億元,2006年度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教育部自然科學一等獎1項,國家精品課程2門,2007年被增列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工程力學、通信與信息系統和水產養殖等3個學科專業被列為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笆晃濉逼陂g學校獲得了2項國家教學成果獎二等獎,5項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2項教育部自然科學一等獎、浙江省科學技術一等獎和浙江省哲社優秀成果一等獎。
寧波大學創始人包玉剛先生雕像學,F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5960名,各類研究生4452名,外國留學生1029名。設有19個學院,擁有12個博士點,近150二級學科碩士點(碩士點數量在省內高校中僅少于浙江大學),75個本科專業,擁有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2個、國家級教學成果獎2個、國家精品課程5門、國家特色專業6個、國家雙語教學示范課程3門、省級重點(建設)專業19個,市級重點(建設)專業19個,省級精品課程39門;建有各級重點學科57個,其中省級重點學科20個(其中重中之重4個),市重點學科17個;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技術中心、國家體育總局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等一批高水平科研創新平臺。
學,F有教職工2300多名,其中專任教師1460多名,其中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共享院士5名,國家“千百萬人才工程”4名,國家、省突出貢獻專家3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者15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11名,入選省“15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49名,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教育部“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創新團隊和“111”引智計劃試點項目。
學校擁有國家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實驗區、國家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體育總局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部省市各級各類重點學科58個,國家省市各級各類重點實驗室17個,部省市各級各類人文社科基地5個,學校曾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5項,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1項等科技大獎。武書連的2011年各大學獲獎排名,獎項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獎,學校排名第88位。在武書連的2012年中國大學總排名中,學?傮w排名第94位,已經連續2年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寧波大學校園標志學校積極倡導浙東學派“實事求是、經世致用”的治學精神,全面實施了基于“平臺+模塊”課程結構體系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并成為學校的辦學特色之一。
學校注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在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數學建模和英語、體育等專業技能競賽中屢獲佳績,碩士學位論文質量抽檢多次名列浙江省高校前茅。學校成立了學生幫困助學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心理健康指導中心、學習指導中心、創業指導中心、學生事務申訴中心等6個中心,制訂并實施了學生非學業因素評價辦法,創立了“做人、做事、做學問”名家系列講座、“講述寧大人自己的故事”、“經濟社會發展論壇”等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品牌,學生的服務與指導工作在創新中不斷加強,校園文明和校園文化活動日益豐富,并逐漸形成學校特色。
浙江省委、省政府、寧波市委、市政府歷來十分重視寧波大學的建設,一直把寧波大學作為高等教育建設的重點,納入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促進寧波大學在提高浙江高等教育整體水平和辦學效益上發揮示范作用,并比照“211工程”項目學校在資金方面給予了重點和大力的扶持。
“十二五”期間,學校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緊緊抓住地方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機遇,秉承“實事求是,經世致用”的校訓和“兼容并包、自強不息、務實創新、與時偕行”的寧大精神,全面提升學校國際化辦學水平,加快建設有特色、高水平、海內外知名的教學研究型大學,向著國內一流地方綜合性大學的奮斗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