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法律碩士考研重難點解析之法系,供2017考研的各位考生參考。
一、法系的概念與劃分標準
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歷史傳統的法律的總稱。
二、英美法系
(一)英美法系的概念
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文法系、海洋法系)是以英國中世紀的法律,特別是普通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
(二)英美法系的代表
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圍包括英國本土(蘇格蘭除外)及美國、愛爾蘭、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這些歷史上曾是英國的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與地區。
(三)英國法與美國法的區別
1.英國法采取不成文憲法制與單一制,法院沒有司法審查權。 |
2.美國法采取成文憲法制與聯邦制,法院有司法審查權(通過具體案件確定是否符合憲法),公民權利主要通過憲法規定。 |
三、大陸法系
(一)大陸法系的概念
大陸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民法法系、羅馬法系、羅馬德意志法系、日耳曼法系)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
(二)大陸法系的代表
歐洲大陸大多數國家、前歐洲國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許多國家與地區的法律都屬于大陸法系。此外,日本、土耳其、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中國的澳門等地區的法律也基本上屬于大陸法系。
(三)法國法系與德國法系的區別
1.法國法系是以1804年《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建立起來的,它以強調個人權利為主導思想,反映了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社會經濟的特點。 |
2.德國法系是以1896年《德國民法典》為藍本建立起來的,它以強調國家干預與社會利益為主導思想,反映了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社會經濟的特點。 |
四、兩大法系的聯系與區別
(一)聯系
二者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階級本質、總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二)區別
1.宏觀區別
宏觀區別 |
英美法系 |
大陸法系 |
法律的正式淵源 |
制定法、判例法 |
制定法(主要) |
法律的基本分類 |
普通法、衡平法 |
公法、私法 |
法典編纂傾向 |
不傾向 |
傾向(基本法律) |
訴訟程序 |
當事人主義 |
職權主義(干涉主義) |
判決程式 |
依法判案(判例法) |
依法判案(制定法) |
2.微觀區別
具體部門法律制度、法律規則方面。
進入20世紀以后,兩大法系已經相互靠攏,它們之間的差異已經逐漸縮小,融合也正在發生,但由于傳統不同,差異還將長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