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研究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培養,持續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暨南大學關于做好2016年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的通知,僅供大家參考。
一、評選范圍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我校獲得博士、碩士學術學位者的學位論文,以及獲得碩士專業學位者的學位論文。
涉密論文不在參評范圍。參加評選的學位論文除外國語言文學(學科代碼:0502)外,均應以中文撰寫。
二、評選標準與條件
(一)優秀學術型學位論文評選條件
詳見《暨南大學學術型優秀學位論文評選辦法》(暨研〔2015〕17號,附件1)以及各學科組制訂關于本學科優秀學術型學位論文評選實施細則相關辦法。
(二)優秀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論文評選條件
詳見《暨南大學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和獎勵辦法》(附件2)。
三、評選程序和時間安排
1.學科組和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教指委推薦。(9月15日前)
各學科組和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教指委在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基礎上,綜合評閱和答辯專家對學位論文的評價意見、學位論文作者的科研成果、實踐創新成果情況,確定推薦優秀學位論文名單。
學科組根據本學科當年度通過答辯擬授予學術學位人數,按照博士10%、碩士3%的比例進行推薦校學術型優秀學位論文(不足10人的可推薦1人;若無符合條件的,寧缺勿濫)。
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教指委根據當年度獲碩士專業學位總人數的5%以內(不足1人按1人推薦)推薦校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各學科組和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教指委確定的優秀學位論文推薦名單在所涉學院內公示3日。公示無異議后,通知相關人員或其指導教師登錄研究生管理系統提交優秀學位論文申請。
經學科組推薦通過的學術型優秀學位論文作者或導師將學位論文紙質文本(與存檔一致)、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經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教指委推薦通過的校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等相關材料,按要求直接提交到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
2.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9月30日前)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綜合各學科組推薦校優秀學術型學位論文情況,并基于向學校特色學科、優勢學科傾斜的考慮,根據本分委員會當年度擬授予學術學位人數,按照博士10%、碩士3%的比例推薦。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將審議通過的校優秀學術型學位論文推薦名單在所涉學院內公示3日后,將學位論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3.校外專家通訊評議。(10月至11月)
學校將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推薦優秀學術型學位論文參評材料,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教指委推薦的校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材料送校外同類學科領域3位專家進行通訊評議。
獲2位及以上專家同意推薦為“暨南大學學術型優秀學位論文”、“暨南大學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者,方可分別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學校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審議。
4.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和學校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評審。(12月底)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名單以及校外專家通訊評議結果,對學校學術型優秀學位論文進行終審評議,確定入選暨南大學學術型優秀學位論文名單。
學校專業學位教指委根據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教指委的推薦名單以及校外專家通訊評議結果,對學校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進行終審評議,確定入選暨南大學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名單。
5.結果公布
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校學術型優秀學位論文的入選名單將在研究生院主頁或校內通知公示7日,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正式發文公布。
經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校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入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由學校發文公布。
四、材料報送
(一)分委會推薦的優秀學術學位論文名單及材料,請于9月3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各學院/類別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推薦的專業學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名單及材料,請于9月30日前報送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
(二)報送材料清單
1.學術型學位論文
(1)優秀學位論文推薦匯總表1份(按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分類,需分委員會主席簽字);
(2)優秀學位論文推薦表4份;
(3)學位論文中英文摘要及科研成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1份;
(4)學位論文一式4份(要求與存檔原文一致)。
2.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論文
(1)優秀學位論文推薦匯總表1份(教指委主任簽字);
(2)優秀學位論文推薦表1份;
(3)學位論文中英文摘要及科研成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1份;
(4)學位論文一式4份(要求與存檔原文一致)。
五、其他事項
(一)優秀學位論文評選工作聯系人
學術學位聯系人:張冰紅,辦公電話:85225890,辦公地點:行政辦公樓434室;專業學位聯系人:張哲玲,辦公電話:85223033,辦公地點:行政辦公樓430室。
(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務必將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到本單位所有研究生導師及研究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