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簡稱哈工大(HIT),坐落于中國北方冰城哈爾濱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重點大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哈爾濱工業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請-考核”工作辦法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申請條件
1.申請者必須滿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簡章中報考須知規定的報考條件。
2.申請者的學習經歷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高水平大學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和全日制普通碩士畢業(應屆碩士生必須在博士入學前取得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本科、碩士畢業專業和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或在全國學科評估中排名前25%。
3.申請者具備所攻讀學科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在以往的學習和工作經歷中表現優異,在與報考學科相關的領域中取得較出色的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
4.對于確有特殊學術專長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學科領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和發表較高水平學術文章的申請者,可不受第2條的限制。
二、工作程序
1.報名及材料提交
考生報考前需與導師聯系,確認是否有名額招生。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址:https://yzb.hit.edu.cn。申請者在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并按規定填寫報名信息、交納報名費、上傳所需要的報名材料。網上報名成功后,報名費不再退還。申請者還需認真準備如下材料:
(1)《哈爾濱工業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后打印,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或所在學校公章)一份。
(2)報考導師填寫的《哈爾濱工業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導師考核和推薦意見表》(見附件1)一份。
(3)報考學科相關領域的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推薦信(見附件2)兩封。報考導師不撰寫推薦信,如申請者報考博士生導師和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的導師為不同老師,其中一封推薦信原則上由申請者攻讀碩士學位期間的導師撰寫。
(4)個人陳述一份(格式不限),內容包含本人的學習、工作及學術研究的簡要經歷,攻讀博士學位的動機與目標,學術或專業背景及興趣,職業目標和規劃等。
(5)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進行的科學研究設想(格式不限)。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課程學習成績單(須授課單位或檔案保存單位蓋章)、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7)碩士學位論文(往屆生)或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應屆生)。
(8)已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期刊封皮和目錄復印件,已錄用未刊出的論文復印件和錄用證明復印件。如論文被EI或SCI收錄,需提供文章檢索證明復印件;如論文發表的期刊為EI或SCI刊源,但論文尚未被檢索,則需提供期刊為EI或SCI的刊源證明復印件。
(9)可以體現本人學術水平與能力的其它相關材料。
(10)本科和碩士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學生證)復印件、本科和碩士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認證辦法見附件3)。
以上材料由申請者添加目錄,并按順序膠裝(畢業論文規格)成冊后提交或快遞到我校研招辦(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未按規定提交的材料將不予受理。申請者必須確保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申請者一經發現將隨時被取消錄取資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許申請我校博士研究生。
2.材料審核
博士生招生專家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一定的錄取差額比例擇優選拔進入下一階段考核的申請者。專家組審核評價的主要依據如下:
(1)考生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經歷與取得的成績;
(2)考生從事報考學科領域的工作經歷、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發表的高水平學術文章等;
(3)考生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所具備的專業知識、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等;
(4)其他與考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有關的因素等。
3.外語水平考核
外語水平考核由學校統一組織,主要考核申請者閱讀和翻譯外文文獻的水平。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者,可以免參加外語水平考核。
(1)通過大學外語六級考試(百分制)或大學外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50分及以上(710分制);
(2)新托福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或老托福成績達到550分及以上;
(3)雅思成績達到6.0及以上;
(4)在國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學習經歷的人員,該部分人員需提供國外學習經歷的證明和成績單。
4.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各院(系)負責組織。綜合考核可以采取筆試、實驗、面試和撰寫科研報告等方式進行,具體考核內容、分數和方式由各院(系)確定。綜合考核的面試專家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導師組成,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過程應嚴格進行記錄,并妥善留存。綜合考核結束后,各院(系)應根據學校要求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確定考核排序。
5.錄取
各院(系)將綜合考核結果和考核排序報研究生院。學校根據材料審核結論、外語水平考核成績、導師考核意見和綜合考核結果,結合導師的招生名額情況按一定差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的申請者在2017年秋季學期入學,但必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有關導師的招生名額、博士生培養基金類型以及錄取協議簽訂等要求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相關要求
1.“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
2.各院(系)應在學校規定的基礎上制定本院(系)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監督小組成員、綜合考核方案和綜合考核排序細則等。
3.博士生招生實施“申請-考核”制,進一步擴大了博士生導師的招生自主權,導師應充分利用好該辦法,積極組織優秀博士生生源。
四、時間安排
2017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申請-考核”工作時間安排如下表:
時 間 |
內 容 |
3月3日-3月17日 |
申請者網上報名 |
3月20日前 |
申請者提交或快遞申請材料 |
4月14日前 |
專家組進行材料審核,并公布審核結果 |
4月22日上午8:30-11:30 |
外語水平考核 |
4月22日下午-4月23日 |
各院(系)組織綜合考核 |
5月上旬 |
組織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 |
5月下旬 |
調取考生檔案、發放博士錄取通知書 |
材料郵寄地址: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行政樓301室)
聯系人:楊老師
郵編: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