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醫科大學近日已經將關于2016年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實施辦法公布了,請考生們盡早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查看。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方式,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量化業務課考核成績,明確綜合素質考核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全程負責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復試工作辦法,指導和監督有關院系及學科(專業)開展復試工作。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組成:
組長:王宏偉
副組長:解軍
成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彤王志中王英元王斌全劉強
李亞蕊李榮山張淑秋張輝趙長青
趙彬晉建華郭政程景民薛東平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組成:
組長:王軍
副組長:毛紅勝
成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丁朝霞齊國樹李擁軍張秀卿秦海云
梁晉偉
(二)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各院系負責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擔任組長,負責制定本院系復試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及其組織工作。
校外兼職導師的研究生復試工作由所屬分管院系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協調解決。
(三)各學科(專業)應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組長,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指導教師和有關心理學專家等組成5人以上復試小組,并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委派專人擔任秘書,全程記錄整個面試過程。
(四)復試及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工作組要集體決策、規范程序、嚴格把關。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責任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監督制度、巡視制度和復議制度。
三、招生計劃
學校2016年碩士招生規模共1244名,其中學術學位招生計劃496名,專業學位招生計劃748名,各院系須嚴格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2016年各院系招生指標另文下發)。
四、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基本要求
1、報考各專業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劃定的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附件1)。
2、在碩士研究生統考中有違紀或作弊記錄,并在網報時未主動聲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3、須符合我校專業目錄和各院系及學科(專業)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實施差額復試,原則上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5之間。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分別向研究生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報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單位公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四)政審表及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頁下載)。
(五)能夠證明考生科研或業務能力的論文、四(六)級英語成績單、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證書等原始材料及復印件。
六、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七、復試
(一)各院系根據本辦法制定復試工作實施方案,涉及臨床醫學專業學位招生的院系還需制定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并于復試前對外公布。院系復試工作實施方案應包括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復試條件、調劑要求、實施程序、錄取標準及各環節具體要求等內容。院系復試工作實施方案應具有科學性、可行性和公平性,確保復試錄取公開公正。
(二)各院系在復試前公布各專業招生的指導教師信息,由院系組織考生填選研究生指導教師,經審核后,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同等學力加試、專業課或實踐能力(臨床技能)測試、面試等環節。同等學力加試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專業課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測試、面試由院系組織完成,復試全程須進行錄音錄像。
1、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指高職高專學歷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本科結業生)須參加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的加試,考試方式為筆試。
2、專業課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測試
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加強學術學位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及基本理論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考核;突出專業學位考生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驗能力、臨床技能和科研動手能力的考核;同時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確保招生質量,嚴禁將測試流于形式。
考試方式可為筆試、實踐能力測試、臨床技能操作等多種形式,測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并制定測試合格線。其中報考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考生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錄測試。由各院系所轄規培基地根據相關規培專業不同的測試內容及標準,組織進行理論和基本臨床技能測試等工作(相關表格見附件3)。有關院系須將測試成績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校研招辦,測試試卷等材料須隨考生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3、面試
(1)未通過面試前各項測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階段。
(2)復試小組按照評價標準根據考生面試表現綜合計算其面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填寫面試評語。
(3)面試的科目、形式和內容由復試小組共同商定。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難易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4)面試成績采用量化評價方式。即由復試小組成員通過無記名方式評分,經匯總計算各項指標平均分后,填寫本院系制定的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試考核成績表(格式見附件4、5)。面試考核成績表中復試項目、權重及評價內容可由各院系根據學科專業特點進行修訂。
(5)本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秘書要全程記錄每名考生的面試情況,并妥存備查。
(6)復試小組成員應遵守《山西醫科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小組工作職責》(研招字〔2015〕1號)各項要求。
4、報考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的考生須參加院系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八、調劑
(一)調劑原則
臨床醫學(含口腔醫學)學術學位不接受非臨床專業考生調劑;臨床醫學(含口腔醫學)專業學位不接受臨床學術學位和其它專業考生調劑。
臨床醫學及口腔醫學考生可調劑至非臨床醫學類各專業。
調劑生初試成績應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調劑要求。
(二)院系內調劑由所報考院系自行完成。涉及跨院系的調劑工作由研究生學院統籌安排。
(三)校外調劑
根據研究生學院下達各院系調劑指標,結合本院系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調劑考生數量。
校外調劑考生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須為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生,一般應獲得學士學位,身心健康。
2、擬調劑到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的考生,其初試成績中單科、總分原則上應比我校復試線基本分數要求分別高5分和10分。
擬調劑到其它非臨床學科的考生和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初試成績應符合我校復試線基本分數要求。
3、跨學科調劑按照教育部要求執行。
4、我校優先調劑報考基礎學科考生,優先調劑畢業于“985”或“211”工程院校、部屬重點院校、省重點醫學院校的考生。
九、錄取
復試小組根據考生錄取成績,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小組根據要求填寫《山西醫科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登記表》(見附件2)。
(一)錄取成績計算方法
錄取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組成,采用百分制。計算公式如下:
復試成績=(專業課成績或規培總成績÷考試門數)×0.2+面試成績×0.1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科目合計總分×100)×0.7+復試成績
(二)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要求。每名研究生指導教師年度招收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及長學制轉段生)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3名。
(三)加分政策
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出具相關證明,并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認可后才能給予加分。
(四)聯合培養
擔任學術學位及非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的我校研究生導師(含兼職導師)所指導的在讀研究生,須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研究生實行聯合培養,否則將不再安排招生計劃。
(五)錄取信息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