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已經公布了,請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們盡早做好考研復試的相關準備工作,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閱讀查看。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錄取選拔質量;
2. 進一步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積極支持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
3. 進一步加強對錄取工作的管理,強化監督,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組織形式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采取學校領導、研究生院組織、院(系)實施的方式進行。
1.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學校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同時,成立由主要校領導牽頭的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并進行現場巡視。
學校選派有研究生教育與管理經驗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組成復試巡視工作組,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加強監督和巡查,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督查。
2. 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5-7人組成,成員由院(系)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組長由學院(系)主要領導擔任,并配備秘書一名。
3. 院系可根據復試人數情況組建若干個招生專業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且無直系親屬報考本院專業的教師組成,并配備一名秘書,負責對整個復試過程的記錄。同一專業有多個復試小組時,應統一各小組的考核環節和考核標準。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專業復試小組人員組成名單須按時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二)工作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組負責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審查各學院研究生建議錄取名單。全面負責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監督各院(系)復試錄取工作的實施過程。
研究生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復試辦法的起草、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及調整;負責對學校招生文件的解釋、負責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考試,具體負責審核學院報送的建議錄取名單,受理考生向學校提出的復議申請。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擬錄取名單。
2.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學院(系)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根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院(系)學科專業特點的復試方案、內容和程序,負責審核所屬學科專業的復試細則;負責組織考生復試,提出建議錄取考生名單。
(2)負責組建本院(系)的招生專業復試小組,對復試教師進行政策、紀律、復試內容和復試方法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工作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充分體現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保證復試質量;按照教育部初試自命題有關要求,認真組織復試筆試試卷的命題、印制、保密保管工作和考試、評卷以及復試面試記錄等工作,并以各學院(系)為單位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對錄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畢業離校為止,對未錄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對要求轉出的材料要做好記錄。
(3)對本學院(系)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并對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對復試提出質疑時,要負責對其提出書面說明,做好解釋工作并協調解決。
(4)負責本學院(系)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組織外語聽力的考務工作。
(5)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負責制定專業復試細則。明確筆試的題型結構、評分標準并組織命題和閱卷工作,明確外語口語測試及面試方法、評分標準。招生專業復試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署名評分,在評分前需召開招生專業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
(6)對綜合面試現場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三、關于招生計劃和專業復試分數的基本要求
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并結合我校各專業生源和培養條件的實際情況,制定河海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分數基本要求(附表1)及招生計劃(附表2)。學?筛鶕䦶驮嚽闆r、生源情況及學科發展需求對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四、關于碩士研究生考生的復試
(一)復試方式和內容
1. 復試人數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安排等情況確定,第一志愿考生參加復試的人選按照分數線確定,調劑考生參加復試的人選由研究生院負責,和學院(系)共同確定?忌仨殔⒓铀鶊罂蓟蛏暾堈{劑專業的復試。
2.各專業應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從分類選拔人才的角度,科學規范地進行復試。學術型研究生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學位研究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能力和職業發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還應重點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誠信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
3.復試內容由三部分組成,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
專業課筆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筆試科目按招生目錄要求確定,考試時間為2小時;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包括聽力、口語兩部分,其中聽力由學校統一組織測試,時間為20分鐘;口語測試包含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由各學院組織測試。學術型研究生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學位研究生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能力和職業發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還應重點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誠信以及綜合素質綜合面試考核考生基礎理論知識掌握、科研培養潛質和應用知識能力以及道德品質等綜合素質。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各專業復試小組可根據學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面試方案。